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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邨外判公司拒賠遣散費 清潔工被迫簽不自願調職通知書

杏花邨外判公司拒賠遣散費 清潔工被迫簽不自願調職通知書

(獨媒特約報導)杏花邨的外判清潔及保安合約在本月月尾到期,外判承辦商走數,拒絕發放遣散費,涉及金額約一百萬元。工人被迫簽署不自願調職通知書。清潔工人職工會中午和受影響的工人抗議,遭港鐵及管理公司職員驅趕,工會批評公司假調職,逃避賠償譴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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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先生

杏花邨清潔外判公司為增力服務有限公司,74歲的鍾先生在杏花邨工作了四年,每月一萬一千月薪,負在屋苑內「掃街」,每月只有四日假期,工作時間由早上七點到下午五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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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先生在上月接到經理的詢問,「跟新公司留低,定跟舊公司走?」。他決定跟隨舊公司,但未被通知轉職的地點,一日後隨即被通知沒有適合的工作地點,又沒有通知鍾先生將來的工作安排;增力更沒有交代任何賠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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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工人職工會組織幹事梁芷茵

屋苑有50至60名清潔工,其中20人為零散工,增力只對十多名年滿65歲、工作多於5年的清潔工發放長期服務金。清潔工人職工會組織幹事梁芷茵斥管理公司責無旁貸,更欺壓工人,做法不能接受。她強調,管理公司及業委會有責任保障工人權益,促請業委會介入事件及妥善處理事件。工會提出,管理公司應將增力的按金扣起,用作給予工人應得的賠償。

抗議行動在港鐵杏花邨站外進行,清潔工在午膳期間參與行動,遭管理公司職員恐嚇,有工人受壓停止參與行動。記者在拍攝時,更遭管理公司職員斥道,「你影乜x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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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採訪時被管理公司喝止

管理公司安排職員、增力的代表、工會代表和工人談判,但管理公司卸膊稱「唔關我哋事」。獨媒向候任杏花邨區議員兼業委會委員黃宜查詢,她指業委會在事前並不知情,自己仍在了解事件,但願意作雙方的溝通橋樑。黃宜重申,十分關注屋苑清潔工的權益,稱管理處在事件中的角色較薄弱,認為工會的提議不可取,指如透過談判或勞資審裁處處理事件較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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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