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理大圍城,已逾三日有餘,如今城內糧絕,情況堪憂。政府本該釋出誠意,以最大之努力令被圍之人士盡快出來,獲得救助,以彰人道之義。
但政府則下令,指校內人士皆有暴動之嫌疑,一但外出,將立即拘捕,並控以暴動罪。
假設政府有確實之把握證明,理大校園已純為暴徒潛藏處所,絕無市民存在之可能,大可依法入內搜捕,沒有客氣的理由。
但我相信政府無此把握,認定校內沒有普通市民,皆因暴徒出現之前,學校並未封閉,屬公眾自由出入之場所,這樣在圍城之時,一定有機會圍困普通市民。
這是罔顧市民安全,挾持市民的行為。
當暴徒與市民同時存在,首要目的應是保障此空間內市民安全,以最快方式制服暴徒,救出市民,或者放棄拘捕,以免傷及無辜。而不是將空間無限期圍堵,罔顧空間內生存狀況,為求不讓暴徒漏網,將市民一齊拘禁,並將市民一齊列作暴徒!
如果而這樣,下次緝拿綁匪時,可以直接掃射,這樣綁匪一定逃不走。
有人說,警方已經設線勸諭學生市民離開理大,留下的應該只有暴徒。且不說是否所有學生市民都可以聽到勸喻,就算聽到,讓市民學生自己從暴徒中間,從雙方對壘的前線中走出,是否一個合理的安排?如果走不出來就有暴動嫌疑,是否符合邏輯?這就像要求人質自己從綁匪手中走出,否則就是同伙一樣荒謬。
除非警察同政府真心相信,暴徒只會對抗政府,施襲警方,而市民與暴徒共處一室,不但不會受暴徒傷害,還會受到保護,若要離開,也隨時可以離開,所以一意圍之!即使是勸諭中走出的人,也無差別即時拘捕。這樣說來,誰才是真正的暴徒,綁匪,真正與民為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