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流傳叫人避免喺星期六/日被黑警拉,而冇得去投票,現澄清如下:
1. 任何人士,即使在囚、還柙候審(或候判)或者被執法機關(如香港警務處、香港海關)拘留,只要本身已登記為選民並表示有意投票,本星期日投票日,都可以在監獄或警署的專用投票站(視何種情況而定)投票。
2. 三個警署票站 U0201(跑馬地警署)、U0202(長沙灣警署)及 U0203(沙田田心警署)的投票時間與其他票站一樣,均是 0730 ~ 2230。至於在囚或還柙候審嘅人士,只要向懲教署提出,懲教署會撥出時段去投票。
3. 專用投票站投票程序大致與其他票站相同,選民會獲發一個寫上選區識別等資料的封套,選民要把已填劃的選票先放入封套,然後把封套放入投票箱,作用是方便選票分流回到選區,但選民意向仍是保密的。
4. 專用投票站的票箱及選票文件等在投票結束後會送往「選票分流站」,再送回各選區的點票站,與同選區的其他選票混雜點票;專用投票站不會安排進行點票。
5. 各區候選人、選舉代理人及監察投票代理人 (polling agents) 有權按法例監察專用投票站的投票過程。
6. 專用投票站的投票站職員不會是懲教人員及警務人員,而負責押送至警署票站的警務人員亦只能將選民交付予投票站職員,不得在投票站內監視選民投票。
補充多一點,尤其是現在太多人受審,佢哋未必知道還柙期間嘅投票安排,而睇到連登仔話喺警署係由警務人員主持,又要澄清埋。
一位選舉事務處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