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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區議員許銳宇被控阻差辦公 官質疑隱藏警員身份必要性

沙田區議員許銳宇被控阻差辦公 官質疑隱藏警員身份必要性

(獨媒特約報導)沙田區議員許銳宇涉於7月14日沙田大遊行後在新城市廣場拉扯被捕者,被控「阻差辦公」罪,案件今午再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許原於今日答辯,但控方申請修改控罪,包括隱藏控罪書上警署警長姓名。裁判官質疑涉案警長的姓名早於上次提堂公開,現申請修改控罪是否有必要。案件押後至下月16日再訊,許續獲准保釋。

控方申請修改控罪 將警長姓名隱藏

現為沙田區議員,31歲的許銳宇原先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控罪指他於7月14日於新城市廣場一期L3層中庭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署警長葉克勤。

控方今午申請修改控罪,包括將警署警長葉克勤以「警員X」代替,外加「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字眼,並已準備聽取答辯。

辯方:並非襲警個案 不需將警員姓名隱藏

辯方代表石書銘大律師指,被告不會認罪,並反對控罪修改。他指出,控罪書以「X」代替警員姓名並不符合一般刑事案件程序,並申請將案件押後。石又指,本案的罪名是「阻差辦公」,與襲警等罪名不同,「見唔到警員受到攻擊同威脅」,因此反對將警員姓名隱藏。

控方則稱,修改控罪的情況於早前其他涉及襲警等警務人員受害的案件中亦有出現。此外,因應社會情況,有需要保護警務人員免於騷擾或受害。

裁判官: 警員身份早已出現在公眾領域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質疑,警員的身分已於上次提堂時出現在公眾領域;加上現時並無證據指出該名警長是正受恐懼的證人,與一般風化案受害人不同,因此將其身份隱藏並不適用。另外,高等法院早前所頒布的禁制令已限制警員的資料披露,以免警員及其家人受到騷擾。

控方要求休庭與律政司商議。惟裁判官認為,可將匿名申請一併押後至下次聆訊再處理,並要求控方於下次提堂一星期前,將書面陳詞交予辯方及法庭。

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下午2時半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高官批准,將許銳宇在保釋期間的報到次數由每周兩次減至一次,保釋金額則由5,000元增加至10,000元。

除許銳宇外,已報名參選翠田區的候選人還有林玉華。

記者:何紹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