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香港是一個家,這裡就是不斷在上演著家暴。許多無辜的巿民都曾受到警察濫暴所帶來的身心傷害。
有一種說法我認為很難苟同,就是有些人知道警察因其行為深被憎恨,於是請市民跟警察和解。那荒謬根本就等同家暴正在發生,卻仍叫受害者嘗試尊敬這些行兇者,並與他們共處。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建議受害者儘量遠離這些行兇者,並希望行兇的人能幡然悔悟或受到法律制裁。
亦有一種說法是請受害人報警,那顯然同樣荒謬,等同請施暴者調查自己的家暴行為,當然不能調查出一個所而然來,那甚至可能會把原告變成被告,千方百計把罪名都加在受害者的頭上。
昨日台灣報章都在報導,柯文哲陣營中的「學姊」黃瀞瑩,傳被同仁劉嘉仁性騷擾。柯文哲表示已將兩人進行「工作隔離」,不會讓他們再一起工作。儘管柯文哲一向被視為言辭不尊重女性,他也不會像上述的賢達般提出那麼荒謬的提議,請黃瀞瑩學習與劉嘉仁相處,又或請劉嘉仁調查自己的騷擾行為。
我們現正面對非常激烈的家暴,每個鏡頭都這樣觸目驚心,而且不可勝數。可惜這裡顯然已沒有一個仲裁家暴的公平機制,而我們又只有一個家,無處可避。要怎樣在這個家裡忍受這些家暴,成為大部分香港人現下以至未來的長久歲月,一個頭號切身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