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動物保護團體代表及立法會議員會到警察總部正式投訴警方虐待警犬

動物保護團體代表及立法會議員會到警察總部正式投訴警方虐待警犬

十月廿三日(星期三)下午四時半動保團體代表Roni Wong(香港野豬關注組 / 豚聚一家)、Doris Wong(摺耳貓病友會)、Mark Mak(十八區動保專員)、Louis Ng(動保人士)到香港警察總部警察投訴科就警方涉嫌虐待警犬作出正式投訴。立法會議員毛孟靜、鄺俊宇、譚文豪、區議員楊雪盈以及一眾愛護動物人士亦有到場聲援。

十月廿一日(星期一)晚上,警方於元朗大馬路現場出動警犬驅散附近人群,並施放催淚彈,就展示圖片一所見,犬隻當時沒有配備任何防毒裝備在催淚煙中四處走動。催淚煙、胡椒噴劑等化學物會刺激犬隻呼吸系統及皮膚,令犬隻感到不適,嚴重會影響呼吸,引致死亡。催淚煙釋放的毒素亦會積聚在犬隻體內,影響長遠健康。人多嘈雜、槍聲等突如其來巨響更會令狗隻情緒不穩,就展示片段所見,警犬不願向前行、後腿發抖、尾巴緊緊地夾在後腿中間,出現這些行為可見牠當時極度驚慌。

自六月「反送中」運動以來,警方多次無視警犬安全,讓牠們暴露在危險當中。人類問題人類解決,不應把無辜動物拉進社會紛爭中。出動犬隻除了令公眾情緒更高漲及憤怒外,完全無助驅散行動。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三年。警方漠視警犬的安全,已涉嫌觸犯以上法例。

動保代表表達了三大訴求:

1. 網上盛傳有警犬於10月21日晚在元朗吸入大量催淚煙而導致死亡,現要求政府交代由6月至今,警犬出勤次數及隻數,以及當中因岀勤而生病及傷亡的數字。

2. 要求警方公開警犬在危險場合及大型公眾活動執勤時,領犬員指引及警犬所需裝備。

3. 立即停止讓警犬在示威活動中出勤,否則不排除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警犬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