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前行政長官、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先生:
一般而言,本會絕少個別回應網上流言蜚語,但既然身為前任行政長官和現任國家領導人的 閣下,顯示了對香港傳媒運作和本會會員制度的誤解,反映這些錯誤認知在社會上未必是個別看法,相關言論出自握有公權力的 閣下之手,本會認為有需要簡單回應一下。
首先感謝梁前特首、全國政協副主席對傳媒行業的關注,若梁先生有意到衝突現場觀察以至親身採訪,了解近月香港的示威活動,而不是單靠網上流傳的片段或新聞報道,應當會令 閣下對近月香港的真實狀況有更在地的理解。
本會一直強調,採訪在公眾地方發生的公眾活動,是社會公民應有的個人權利,公民記者、獨立記者亦是推動資訊自由流通和新聞自由的重要元素,故本會絕不認同所謂「假記者」的指控;要判斷一個人是否記者,視乎的是其在現場是否專業合宜採訪,而不單因乎其持有的證件、衣著或裝備,相信專業執法的警方有充份的知識和訓練分辨記者和示威者。
對於 閣下針對自由身記者的疑問,本會必須指出,自由身記者從來都是傳媒行業重要的組成部份,本地以至外地傳媒經常都會聘用自由身記者以應付突發工作,近月持續的公眾活動更體現了自由身記者的價值;本會對自由身記者入會亦有明確而嚴格的審查和規定,包括要提供工作證件、近日刊登的新聞作品,以是否屬於自由身記者、有否長期受聘於單一傳媒機構,來質疑個別記者的專業,顯然是對自由身記者的定位和功能理解出錯,期望 閣下能及時調整。
而將自由身記者形容為「只是自稱 freelance(失業或半失業?)」,更是對各行各業自由身工作者的貶低,本會期望作為國家領導人的閣下自重。
至於梁先生期望申請本會會員證,若梁先生有意成為本會「正式會員」,並如葉小姐般有資格申請本會記者證(而非 F 200 會員證),煩請梁先生提供證明, 閣下以新聞工作為主要收入來源;若梁先生自稱是自由身新聞工作者,亦請 閣下提供服務傳媒機構工作證,以及近一年刊登的新聞作品,相關要求詳列於本會網站,本會會一如所有申請,按既定機制和程序處理。
而葉家文小姐(而非閣下所寫的葉嘉雯),正是根據上述程序,以她在各大國際傳媒包括美國有線新聞網絡(CNN)及半島電視台等的工作證明,取得本會會員證及記者證。根據《警察通例》第三十九章,持有本會會員證的人士,是警方認可的傳媒代表。這些資料都能從互聯網上查得。
記者素來自重,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
香港記者協會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