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殺了人的青年,竟然是比特區政府和建制奴才口中的「廢青」和「暴徒」所受到的待遇,是我看過這麼多個案之中較為突出,並不是怎樣突出,而是反映出這個政府和建制奴才的所謂荒唐和荒謬。除了特區領導人對陳同佳有高評價之外,建制奴才更伸出同情之手,並說他比死了的女孩子更慘,這樣荒天下之大謬,就只有香港才出現,這樣,潘小姐的父母怎樣釋懷呢?
今年2月,建制奴才李慧琼,周浩鼎,聯同一位聲也沒有聲過的所謂死者家屬見記者,並希望特區政府幫忙,將兇手繩之於法,因而引起特首林鄭月娥的憐憫之心,並希望利用修訂逃犯條例,將中国,澳門和台灣都納入條條的地區,從而引發了這次的反修例風波。到了今天,他們的初心去了那裡呢?
陳同佳於去年2月,在台灣因某種原因,把女朋友殺死,更將女朋友的提款卡來拿錢用,在殺人後,逃回香港,由於香港和台灣是沒有引渡機制,但他因為使錢被香港法庭判監,在10月23日離開他服刑的壁屋懲教所,並由管浩明牧師陪同離開,據講是住在警方安排的「安全屋」,是何文田豪宅區,是否「安全屋」,無人出來確認。
原先,管牧師是計劃陪同陳同佳前往台灣「自由」,據講,機票都訂好,但台灣方面認為,這個做法完全不能接受,主要就是沒有官方的文件,這個是一個法律上必要的做法,並非台灣獨有,因為在2016年,台灣也應香港警方的請求,將三名疑犯送回香港警方手上,其實並不是新鮮事物。
好可惜特區政府一錯再錯,完全計錯了數,本以為可以給壓力台灣政府,主要是看不台灣,或者避開和台灣有任何關係,也聯合了台灣的藍營,並準備做蔡英文「世界」,只可惜台灣來一招要由台灣檢警從香港接收陳同佳,但香港政府一定不可能,因為做了開頭,也必須做結尾,本以為找來紅色牧師從中處理,但台灣是完全不接受所謂「自首」的做法。
紅色牧師管浩鳴,似乎做了和說了些不應該的事情,就是公開認為陳同佳是因一時錯手殺人,主要就是看了女友的「情色影帶」,並指陳同佳應該是誤殺罪,他可能真的不知道,台灣不會有誤殺罪,從他殺害死者的手法,如何處理女死者屍體,更冷靜地回香港,再拿了女友銀行的錢來用,這樣完完全全是一個冷血殺手,今天受了幾個月就變了有為青年,大家覺得夠不夠荒唐和荒謬。
若果真的依靠特區政府解決這個問題,相信幾年後都不可能,因為,他們是聽命於北京,以中共政權,死人只是數字,面子和統一為大,因此,除非台灣讓步,接受「自首」,又或者找來第三個國家來負責做中間人,並在香港進行一系列司法程序,否則,陳同佳好快就會被利用作為香港有為和愛國青年的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