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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抗爭者申訴:懷疑胡椒噴霧「加料」腐蝕皮膚

兩抗爭者申訴:懷疑胡椒噴霧「加料」腐蝕皮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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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 - 2

26/10 中環舉行聲援醫護集會,一名男子主動上台發言,披露受傷及被捕的遭遇。

他憶述曾在衝突身中胡椒噴霧,事後皮膚「一點點潰爛」。發言完畢後他向眾記者解釋:「傷口會不斷爛,結痂之後再爛。你會感受到有啲嘢溶緊你皮膚。」後來他用消毒藥水(滴露)洗刷傷口,刺痛傷口滲出血水,才終止持續兩星期的潰傷。

他向眾記者掀露上衣,但不容拍照。其胸前留下一點點斑痕。中胡椒噴霧留疤乃前所未見。

後來他被捕,警察由始至終不准他致電律師,亦不住以言語侮辱,更勒令他除下衣服,赤裸上身進入臭格。可怕的經歷令他成為驚弓之鳥,從此在手臂刻下民陣的支援熱線(65499452),還有運動中四個重要日子(612、721、831、101),以示永誌不忘。

雖然得到保釋,但他旋即遭大陸人起底,包括電話、住址和身份証號碼,不斷受滋擾恐嚇。他質疑資料是由警方外泄,「我唔知除左警察邊個可以搵到。」

被捕後縱受盡折辱,但他呼籲群眾毋忘五大訴求。現在警察往往故意挑釁,刺激抗爭者升級來乘勢捉人。他希望大家在不割席的前提下仔細思考,秉持和平抗爭。「我唔想有更多手足被拉左入去,生生世世都唔會忘記依啲可怕經歷」,「要對付依個暴政,我地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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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 - 4

1/10 A 君身處屯門大會堂平台。他坦認嚮應群眾集會,但從未曾參與動武。

當時群眾正商議離開,免遭增援的警察包圍。現場的警察似有所悟,嘗試抓人。雙方衝突期間有警察跌倒,便拿出類似胡椒噴霧的罐四周發射,A 君的手腳和背襄皆被濺中*。

(註:A 君手部的斑痕正與年輕人胸前的斑痕相若,只不過年輕人的斑痕多得多。)

未幾 A 君便感腳部似受擦傷,才發現腳部的異樣。他先自行用水清洗,再找 First Aid 用生理鹽水清洗。First Aid 用手指按他患處,發覺皮膚已經硬化,感覺與正常的皮膚不同。

稍後 A 君乘車回家,開始覺得頭暈、反胃和作嘔。翌日求診,醫生告訴他是化學灼傷。他本以為很快沒事,但原來潰傷不曾遏止,近一個月後傷口仍不斷惡化。他需要繼續服藥和塗抹藥膏。

警方指其傷勢乃示威者所為。惟 A 君篤定地說,他嘗翻查直播片段,當時沒有抗爭者潑灑液體;也只有警察的器具才能令他混身沾上「胡椒噴霧」;而且他的傷勢與警察展示的鏹水傷口不同。「我好肯定係警察所為。」

A 君說不會向警方追究,因為無從追究。「而家原告可以變被告;被告可以無罪釋放。你點信警方可以嚴正執法?」他寧願向國際向公眾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