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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和法治

政治和法治

日前,當民進黨政府對於陳同佳自首一事的處理手法,我和很多台灣親綠營的朋友傾過,這次可能令蔡英文倒下來的一次,因為,只問立場,不問是非並不可取,事實上,講那麼多道理,無人太了解,就算我們這些人長期留意民進黨的人都不能理解。主要就是,陳同佳已經肯定是殺了人,而事發地點是台灣,案件也是由台灣的法務部和警政部門調查當中,只差就是緝拿兇手歸案,但看到去到行政院長都出來用政治去解決問題,是很容易就被藍營攻破,果然就出現馬英九的哽咽。

事件去到10月22日出現了一個轉機,就是由蔡英文親自出馬,去函和公開要求香港政府批准台灣派檢警到香港將陳同佳押回台灣。這個是一個司法管轄的問題,因為,香港和台灣雖然無引渡條例,但是全世界都通用的司法互助。因為陳同佳在使錢案中親口承認謀殺了他的女友,而按照司法互助情況下,香港警方是應該要有所行動協助台方,好可惜在看不起人下,並沒有任何回應。

蔡總統認為,香港不辦,由我們(台灣)來辦,只有逮捕,沒有自首,維護主權,伸張正義,道出了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對於蔡總統的做法,港方當然是跳起,因為好明顯是不可能,但蔡總統的做法是有理有節,在法理上是站得住腳,又或者講白一點,你要同我講法,我就同你講法,但明知你過不了政治一關,因此,相關官員都齊來指責,並指台灣警方不能跨境執法之類,這些就完全走進了蔡總統的圈套裡。因為,香港是無真正懂政治的人,加上背後的中共中央,怎能有自我呢?

在台灣方面,無論是馬英九的左搖右擺,無論是深藍的愛国份子,頓時都不懂回應,這個就是蔡總統的法學經驗之優勢。當然,不能讓陳同佳自首,是對於死者或者死者家屬,又或者協助陳同佳過台灣的管牧師失望。但又不能說不能將陳同佳繩之於法,只要做好文件,雙方政府安排就可以將陳同佳「鎖」去台灣,而不是什麼的自首,相信很快就會有答案。

對於跨境執法的一說,有人更笑言,原來香港是不容許跨境執法,那銅鑼灣書店算是什麼案件和做法呢?其實,早在2016年,台灣警方應香港警方要求,是做過這樣的互助,只是今天政府換了,大家似乎對於政治較法治還緊張。上次的互助,文件和溝通是齊全的,而今次因為是民進黨執政,香港班狗官怕得罪他們的阿爺,什麼是法治都忘記了。其實照上次的做法,雙方簽署好文件,再由華航送幾位台灣檢警在飛機的上機橋頭交收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