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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的倫理抉擇

NBA的倫理抉擇

這個星期有關反送中運動的新聞,莫過於籃球巨星勒邦占士對火箭總經理莫里撐香港人的回應:「很多人因而受到傷害,不止是經濟,還有身體、情感和精神上。我不想與莫里因為一字一句而爭吵。但我們對發推文、說什麼和做什麼都必須小心,是的,我們有言論自由,但亦有可能因而帶來很多負面影響。」NBA籃球聯盟總裁亞當施華隨後表示,莫里撐香港人的言論引發中國政府和商界要求解僱莫里,相信事件會令聯盟損失不少。亞當施華暫時的回應是力保總經理,捍衛言論自由。

事件讓我們反省專業職責和普世價值的關係。總裁的專業職責是負責球隊的市場、票房、傳媒、公共關係、場館運營、周邊產品零售等籃球以外的主營與其他業務,兼管信息技術、器材設施、人力資源等。總經理則負責球員簽約、交易、選秀、主教練與教練團隊的任免,當中包括計算球隊的合同薪金空間,研究、合理利用聯盟的各種條款與規則,篩選出優秀的自由球員、國際球員、校園球員,在選秀中找到到有潛質的球員等。球員的專業職則主要負責打好一場球賽。以上三類專業各司其職,同時藉此推廣及發揚NBA的價值,透過運動,建立關係、促進了解、建同理心、開展對話等。這些都是NBA的價值,同時是美國的價值,因為NBA是美國公司。

美國是一個擁抱言論自由的國家,NBA順理成章擁抱言論自由。當言論自由跟球隊市場業務收益相沖的時候,整個球隊會如何自處才是世人關注的。處理價值衝突的時候,倫理學邀請我們考慮一些優先原則作出判斷。例如:如果條件相同,應先選擇較高的價值;分辨價值高低,必須考慮價值緩急的問題;衡量價值高低,有時要考慮先後次序。按這些優先原則,NBA現時並沒有財困,也沒有球員或職員失業等生死存亡的情況,只是令數以億計的中國球迷不快,繼而有巨額的損失而已。因此,言論自由的價值明顯地較業務收入的價值為高。

在這次事件裡,我們暫時知道總裁、總經理及球員有各自的倫理抉擇。更令世人著眼的是,NBA球隊球員早前亦曾經批評美國總統特朗普,後來聯盟也沒有任何處分;而火箭總經理莫利這一次也是行使同樣的權利去撐香港,挑戰中國,卻換來不一樣的後果。可能你會認為莫里過份天真,但是,我們不得不承認一個不擁抱普世價值的國家是不會得到世人的尊敬的,最後的結果可能受得到各國的杯葛或圍剿。

勒邦占士,你發表對莫理的回應時,你正在想什麼呢?你也一直有對社會時事作出批評,這次你有不一樣的表態,你有痛腳被中共拿著嗎?你有財困嗎?你賺得不夠嗎?你平時作出價值判斷的時候都是以利益作為考慮前提嗎?你作為地球上最有影響力之一的運動員,當你說:「我也不認為所有人都應該關心所有問題。(I also don’t think every issue should be everbody’s problem as well.)」的時候,你有沒有記起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曾說過:「任何一個地方的不公義,都威脅著所有地方的正義。(Injustice anywhere is a threat to justice)」

同樣地,作為香港人,運動已持續到第五個月,是必須要滲入生活的。你有因為方便而去乘坐港鐵或去藍店消費嗎?如果有,你跟勒邦占士有何分別?當權者什麼也不怕,最怕的就是冥頑不靈的醒覺了的人民。真正的犧牲是要有痛楚的,沒有痛楚的犧牲只是順便的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