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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暴力莫過於用緊急法摧毀香港

最大的暴力莫過於用緊急法摧毀香港

政府沒大聲疾呼,說止暴乃民心所向,而是再次呼籲市民與暴徒割席,無形中透露,民意遲遲未如其所料般逆轉 —— 即使黨鐵天天間歇性運作,連鎖店集團和政府公共設施亦輪流提早關門,拒絕提供正常服務,加強社會混亂不堪的氣氛,期望部分人開始感厭倦,在心理上發揮鐘擺效應,轉化為盡快回復正常的訴求。

事願與違,即使民意有所反彈,但幅度並不明顯,昨天(12日)遊行人數不算很多,但不乏中年人參加,譚蕙芸的《守護自己和他人的孩子》頗能捕捉抗爭土壤的微妙變化。現在已經不再單靠一兩次過百萬人大遊行的氣勢了。傳統戰線如銀髮族,昨天下午起,他們在警總靜坐48小時,抗議警方執法手法,道德感召力量不能小覷。更值得留意者,是那些細水長流又變化多端、融入日常生活中的微小抗爭,支持黃絲小店是其中一種。

將重達80公斤旳「香港民主女神像」抬上獅子山頂又是另一種。這種苦行僧式的抗爭行動,不止感召人,也在一種自我提升的歷練。也難怪美心太子女埋怨香港商界怕受打擊而不敢發聲。如果林鄭引用緊急法是得民心的舉措,見風駛帆的生意人又怎會不盡早表態邀功呢?

今天看大台新聞,開頭幾則報道都是政府官員講話,由張建宗、陳茂波、鄭若驊,到林正財話會幫基層,李家超説要公正客觀地評價警隊,政府務求散播一個信息:社會再這樣搞對抗下去會民不聊生,藉此加強輿論壓力,消減示威者的反抗意志。但不知林鄭政府的人,有無思考過,為何社會上的有識之士大多站在反抗者的一邉呢?他們未必認同激進示威者的每一個行動,甚至很擔心發展下去會有大量無辜的人受牽連,受傷害,但他們更加無法忍受一種把香港基業摧毀的暴力:在非緊急狀態下引用緊急法,逐步把中國維穩方式植入香港。

兩害相權取其輕,不用政府呼籲,市民老早便與暴徒割席,只是林鄭自己不知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