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就警方妨礙傳媒採訪及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
香港記者協會(記協)今午(2019年10月3日)已就警方未能按憲法及通例的要求配合傳媒採訪,甚至故意妨礙傳媒採訪及向記者使用過度武力入稟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自 6 月中的示威活動開始以來,警方一直對記者採取妨礙採訪的策略,甚至施以不必要及過度的武力。過去三個多月,記協已發出多份聲明、信函及向監警會投訴,期望能喚起警務處處長及香港政府的注意,惟警務處處長及政府均未能採取有效措施改善。為此,記協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期望高等法院能宣布警方非法妨礙記者採訪及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而警方和政府均有責任保障新聞自由及調查對警隊的投訴。
是次司法覆核以多個記者親身經歷的個案展示過去幾個月來,警方的失誤以及對記者的不當行為氾濫。這些個案包括:對記者使用辱罵及侮辱性言辭、使用高強度燈光和頻閃燈光干擾攝錄設備、無理驅趕記者、故意遮擋記者視線導致記者無法採訪、故意不出示警察委任證或警員編號;亦有記者被毆打、被腳踢、 遭噴射胡椒噴霧;有警員瞄準記者發射催淚彈及向記者投擲催淚彈,亦有警方利用水炮車對準記者發射,甚至使用橡膠子彈及布袋彈射向記者的事件。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表示:「我們堅信,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是香港重要的基石,我們必須守護。我們期待法院發揮監察作用,讓警隊及警務處處長負責。」
有關案件的查詢,包括查看法庭文件副本的要求,可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與記協職員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