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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正在降溫

運動正在降溫

筆者昨午(10月4日星期五)在立會筆耕,完成後於晚上七時許趕回觀塘家,其時立會十室九空,在金鐘地鐵入閘前,開始看到示威青年堵夏慤道。以下是筆者的沿途觀察。

筆者在地鐵車廂內看到小量準備出動的青年,有三兩成群的中學生,其他大部份成年對可能的街頭示威活動表現漠不關心。筆者看到一對男女青年,那男的帶著黑色口罩,十分壯健,看樣子是勇武大軍常客,他表現輕鬆,準備到觀塘開 P。筆者事後看各區的衝擊情況,由於差人是在市區設施被破壞後約半小時後才到現場,因而有一群有經驗的勇武是不用擔心受皮肉之苦的,這青年可能是這類人。

筆者擔心所乘列受阻的事情發生了,筆者所在的剛剛是觀塘封站的第二輛列車,因而需要從牛頭角步行回家,沿途見到小量青年向觀塘出發,準備參加示威,當中包括上述的那位大隻佬。筆者沿途看到食肆內食客和街上購物的成年人,全部對示威行動漠不關心。反送中運動裡的最大群體是成年人,他們的動力來自支持後生仔,筆者回港後與黃藍絲友人交流看法,他們無一例外,感到白色恐怖,擔心因發表意見而被打,也對暴力感到厭倦。當然地,黃藍絲對暴力的源頭理解各異。基於此,筆者認為反送中運動的強大基礎 backbone 已完結。未來不大可能出現百萬人大遊行。現時網絡上不斷流傳的「千萬不要中政府的圈套,他們想我們亂,我們就更加要安靜,認清楚我們必勝的戰場」的說法其實是「敦克爾克戰役」。示威者明白在目前沒有實力與警察作正面衝擊。同情者所說的:「如果撳掣派在下屆立法會佔不到 35 席,特府明年今日就要投降講數,否則政府癱瘓,寸步難行。」那是後話,示威者現在找口實撤退(如當年的邱吉爾)。

「敦克爾克戰役」

「敦克爾克戰役」的撤退成功鼓舞了士氣,因為當時聯軍幾乎未從德軍手中贏過一場代表性的戰役。該電影最感人的一段,小隊長向他的隊員說:「我們被敵人當獵物一樣追捕,但我們站著逃跑,活著就是報復!」好一句活著就是報復。

屋邨區觀察

筆者居住屋邨,所住的屋邨從來不是示威區。觀塘半山秀茂坪區是一個龐大的公屋群,那裡也不是示威集中地,但筆者在晚上九時許看到大批青年從那裡遊行下觀塘,設路障,破壞交通燈和中資銀行,可見那晚的動員比人們在電視中看到的嚴重,說明點著哂各屋邨的青年。其他的如「連上水這個小社區也有過萬人上街」、「西環這乜都搞唔起的老區,家下都聚咗人喺街」。這不能以網上動員「18 區唱榮光活動」來解釋,人群不是你叫吓就出。昨晚的強大動員當然是拜林鄭的反蒙面法所賜,但一條茂利警察沖口而出問住屋邨的有乜地位,和隨後的太古康怡花園中產因不滿警察在那裡施放催淚彈驅散人群而辱罵警察事件點著了全港公民青年。

我們在電視中雖然看到大量破壞和激烈對峙,但「真係做戲咁做,一到十二時散場,全部走清」。這也算天佑吾民!因為,「會否死人是今晚全民抗爭的分水嶺,其他的已不重要。」我們雖然看到防暴警察叫示威青年「投降」感到錯愕(他們進入了戰爭心態實在可怕),但示威青年不敢近身與警察肉搏戰,這是退潮的啟示。示威者在凌晨集體撤退也表示不希望出事。青年人回復理性給香港一個空間。

今天的反應

今天早上筆者外出,沿途看到上班人士,只有筆者一人戴上口罩,沒有人響應網上號召,而筆者是習慣性不喜歡香港空氣而戴口罩的。下午的戴口罩遊行反應疏落而之前的長做長有的數以十萬計的遊行出現很大落差,完全不成比例。

學生運動

筆者認為學生激進化運動將在長期發生。教育局高官迫死學生,發指令阻止學生帶口罩。你估學生帶著口罩上堂,班內的老師認不出他/她是誰,是否自己的學生嗎?這指令看似荒謬,學校無法理基礎執行。但它的真正惡意是要求校長開除參加非法集結的學生。今次學生參與成份與 5 年前的有很大不同,據一些商會學校的內部報導,它們的學生參加率反而比 5 年前低,這意味今次的中學生參加者的質素高。冇得蒙面,一般中學生擔心被學校(而不是差人)發現,認出,被開除。因此,勇武學生失去了其學生中的主體,backbone。若林鄭不再加料,筆者估計過了這幾天後,局勢會緩和。但中學生內的政治深化會延續。因為沒有人可以阻止他們說話。

大陸會否在短期內直接介入?

筆者認為不會,一是因為筆者認為局勢會趨於緩和。另一件是人民日報文章,《人民日報》(2019 年 10 月 5 日01版)的「本報評論員」文章〈禁止蒙面 止暴制亂〉代表中央意見,它的重點是:「《禁止蒙面規例》……展現了特區政府依法制暴的堅定決心……中央……相信林鄭月娥行政長官帶領的特區政府一定有能力維護香港法治尊嚴。」

這表示中央認為目前的禁止蒙面法已足夠,因而何需插手。

附錄

禁止蒙面 止暴制亂
本報評論員
《人民日報》(2019年10月05日01版)

10月4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該規例的通過,充分展現了特區政府依法制暴的堅定決心,充分體現了香港市民護法治、守安寧的共同心聲。中央堅定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為止暴制亂所採取的一切必要措施,相信林鄭月娥行政長官帶領的特區政府一定有能力維護香港法治尊嚴。

香港的暴力活動已經持續三個多月,暴力程度不斷升級。香港局勢發展越來越清楚地表明,圍繞移交逃犯條例修訂出現的風波已經完全變質,某些街頭抗爭正在向有預謀、有計劃、有組織的暴力犯罪方向演化,已經嚴重威脅到公共安全。應該看到,香港亂局持續至今,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暴徒以蒙面掩飾身份,公然挑戰法律、肆意使用暴力、破壞社會安寧。可以說,蒙面與暴力,已經形成了高度的對應關系。在此情況下,特區政府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合法合理合情、極為必要,就是要打掉暴徒的「心理保護傘」,為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提供有力抓手。

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都已制訂禁止蒙面的法律。美國10多個州已實施禁蒙面法,歐洲有十幾個國家通過了禁止蒙面法律,加拿大規定在社會騷亂中蒙面最多可判處10年監禁。道理再簡單不過:合法的游行示威、正常的訴求表達,無須遮遮掩掩,隻有奔著違法而去的行徑,才見不得光、見不得人。特區政府訂立《禁止蒙面規例》,針對的正是少數人借蒙面暴力亂港的現實,並不影響香港市民依法享有包括游行集會自由在內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在這個意義上,特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禁止任何人在公眾游行集會中使用蒙面物品阻止警方辨認身份,恰恰是為了維護香港法治,維護全體香港市民免受暴力恐懼的自由,盡快恢復社會正常秩序。

香港當前亂局不能無休止地持續下去,現在已經到了以更加鮮明的態度、更加有效的舉措止暴制亂的重要時刻。暴力橫行、法治不彰,是香港最大的危險。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對香港社會而言是一個契機。所有愛國愛港者都應積極擁護支持這一規例實施,維護法治尊嚴、共同止暴制亂,讓香港社會早日恢復安寧,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