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ALEX LEUNG CHING YAU 攝)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大年初一大批市民聲援熟食小販,及後演變成嚴重的警民衝突和警員開槍事件,震驚全港。事發至今已逾3年,其中一宗涉及「佔旺女村長」畢慧芬的暴動罪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正式開審。
畢慧芬被指控在2016年2月9日凌晨,分別於旺角西洋菜南街與豉油街交界附近,及豉油街近彌敦道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她否認所有控罪。
控方的開案陳詞指,2月9日(大年初二)凌晨,畢慧芬被拍得身穿黑色上衣及長褲,頭戴黃色冷帽,在西洋菜南街的麥當勞外,與至少9人一同掘起行人路上的磚頭並將之擊碎成小塊,部分人與畢有交談。她身旁有一個裝著磚頭的白色發泡膠箱,及一團燃燒中的火。及後,大批示威者聚集在山東街及西洋菜南街交界,用磚頭掟向警方防線。控方續指,事後路政署需花費13000元修補損壞的行人路。
至凌晨5時45分,警方在豉油街近彌敦道交界築起防線,200人聚集並向防線掟磚及雜物。畢被傳媒拍得身處於人群的最前方,並將物件拋入警方與示威者之間的火堆中。控方指,聚集的人群非法集結在一起,社會安寧受到破壞,他們的行為構成「暴動」,因而指控畢連同人群參與暴動。
警方於同年7月7日到達畢的住所外,以「暴動」罪名拘捕她。畢在警誡下承認協助掘磚,但否認有掟磚。她亦承認,從她住所被搜出的衣物為案發當日所穿戴的衣物。
畢慧芬在原訂開審日3日後始申請法援,一度面臨無法律代表的情況。最終法援申請獲批,案件獲准押後以安排律師,最終大律師郭憬憲「臨危受命」擔任辯方代表。在過去多宗涉及旺角騷亂的案件中,郭分別代表過被控暴動罪的「美國隊長」容偉業和鄧浩賢。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