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政府盛傳將於明日召開行政會議特別會,引用《緊急法》,通過訂立《禁蒙面法》。建制派今召開記者會,宣佈成立「禁蒙面法推動組」,民建聯葛珮帆強調立法是「救得一個得一個」,期望法例的十年刑期阻嚇力可以令青少年不敢再參與違法行為。她又稱是法案將以《私人條例草案》在立法會提出,與政府引用《緊急法》沒有關係。
「禁蒙面法推動組」由建制派人士組成,召集人為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顧問則為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人大常委委員譚耀宗,以及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其他委員包括律師陳曼琪、 前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與作家屈穎妍等等。
記者會原訂於灣仔南洋酒店宴會廳舉行,但卻臨時更改地點至立法會綜合大樓615室,令數十五記者只能一同逼在狹窄的會議室。葛珮帆解釋,早上收到南洋酒店的通知,指酒店受到威嚇,為保障員工安全而需臨時取消記者會,慨嘆「連做一個正常記者會都做唔到。」
葛珮帆稱,反送中運動持續,嚴重影響香港民生經濟,強調香港人應有「不在恐懼下出街及言論的自由。」她指暴力行為主要由蒙面的示威者而生,質疑示威者在蒙面後更肆無忌憚破壞及襲擊警員,斥責行為無法無天,更表示收到很多市民投訴:「點解唔做嘢?」
她指自己在2016年已提出《禁蒙面法》,但政府一直未有回應,強調其他國家亦有訂立《禁蒙面法》的例子,強調法例只是集中非法集會及暴亂情況,並會有豁免情況。她指在網上已有大型的簽名行動,呼籲市民參與響應。她認為訂立《禁蒙面法》是「救得一個得一個」,期望法例的阻嚇力可以令青少年不敢再參與違法行為。她又稱,「(立法)幾時都唔係最好嘅時候,但只要係好法例,幫到社會,點解唔去做?」
有消息指,政府將於明天召開行政會議,引用《緊急法》制訂《禁蒙面法》。多名記者質疑推動組在立法前夕才提出建議,葛珮帆強調,自己將在以《私人條例草案》在立法會提出立法,倡議與明日的行政會議無關。她又指《緊急法》有限時性,長遠而言必須據立法程序訂立法例,「如果政府搞,我哋就唔搞㗎啦。」
被問及立法後,會否擔心香港成為另一個烏克蘭,引起革命。葛珮帆直言,現時的香港已經是在革命,亦不擔心支持立法令社會情緒反彈,又批評所有包圍立法會的行動都是在恐嚇,「係咪驚就唔做呢?」她認為加拿大的《禁蒙面法》比較適合香港,指市民因工作、醫療及駕駛原因均可獲得豁免,又稱會參考當中10年的刑期。
有記者問及現時警隊的執法困難,前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稱警隊百分百支持成立《禁蒙面法》,批評蒙面是逃避責任的違法行為。他指警方目標是將犯罪分子繩之於法,而執法的第一步就是要辨認身分,社會上不應支持任何逃避責任的非法行為。
對於《禁蒙面法》是否適用於警察,陳祖光則指警方在偵測任務及日常執勤時時不會蒙面,只會在特別行動及按行動上需要才蒙面。他續稱,警察是需要保護,不認同助長警方開槍及使用過份暴力制服示威者。葛珮帆之後亦「澄清」,《禁蒙面法》是針對非法人士,並不能與警察執法時的情形相提並論。
記者:梁筱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