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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在上,市民在下

警隊在上,市民在下

在網上看到一張圖,質問警方在電光火石間做的選擇為何有天淵之別:

七月廿一日元朗恐襲,兩名曾經到場的警員,感到生命受威脅,撇下受襲的無辜市民調頭走;十月一日,聲稱基於自己及同袍安全,一身防暴裝備的警員衝前向示威者實彈射擊,差些奪去這名中五學生的性命。

由此可知,警隊配備精良,享有種種特權和一般紀律部隊所無的特殊待遇,可肆無忌憚地使用不合比例的違規暴力,但首要任務並非救市民於困厄中,保護其生命與財產安全。捍衛政權,維持所謂社會秩序(即使失去認受性),以至保護警員自己的尊嚴,免其身體受傷害,才是警隊存在的真正目的。

警隊權傾特區,除了在示威現場打横行,近來還插手官場,連政府高層都要看其面色做人。

警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繼上次嚴厲譴責張建宗,今天又再發聲明,教行政長官發宵禁令或行緊急法,加強警隊止暴制亂的力度。眾所周知,林鄭千不該萬不該用警隊來處理政治問題,搞到個大頭佛出來,連部分警員及家屬都深感不滿。警民衝突了多月,情況未有改善,甚至有武力再升級的跡象。此時此刻,林志偉毋視複雜的政治因素,還出來火上加油,似乎毫不介意事態惡化下去,到底是為巿民福祉,抑或為某些派系的利益著想呢?(例如建制派怕輸,想取消區選)只求盡快回復市面秩序,以為就天下太平,這其實是一些不顧現實的軍政府才有的想法。

在警察大過天的社會,市民要小心言行,除非不怕食椒、中棍,甚至被安上阻差辦公的罪名而被捕。相信林志偉這類人,和中共的想法很一致,都認為這樣的社會環境才理想。人民的權利?食得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