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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光火石」 做乜都得

「電光火石」 做乜都得

睇完盧偉聰(編按:警務處處長)記招,有以下觀察:

1)武力升級:今日荃灣的衝突情況跟714沙田新城市和825荃灣二坡坊相若,今日警員卻敢於打開「潘朵拉的盒子」向示威者胸口近距離開實彈,明顯是單方面將武力升級;

2)電光火石:警方高層已經第一次不是用「電光火石」呢四隻字去否定對警員行為的質疑,可以說到了濫用成語的程度。這個世界有什麼濫權行為不可以用「電光火石」去掩飾呢?下次警察一槍中頭打死人,一定會繼續用「電光火石」黎解釋,咁要求警員避開致命部位射擊的警例,其實可直接刪掉,改為「警員在電光火石間做的使用武力決定不會亦不可被追究」;

3)結論先行:過去警察涉及開槍傷人或殺人事件時,記憶中警務處長的語氣不會如此肯定,起碼都要先調查才下定論(看參考資料)。今日盧偉聰劈頭就說警員開實彈射心口合理合法,有未調查先下結論,以維護警員的嫌疑;

4)永遠正確:香港人已經聽厭了警務處嚴重偏頗的記者會。今時今日咁多直播,好多暴行都是捉都應,無從抵賴的,例如拗斷救護員手臂的暴行。盧偉聰和其他警隊高層一味包庇自己人,自己永遠正確,拒絕面對警員的暴力問題,咁樣的PR是愈做愈扣分。

今日總共開了六發實彈!當警隊繼續有錯不認、有法不依、有責必卸,心口變膊頭,市民變曱甴,將來警員只會闖出更大的禍。

參考:2009年警察於何文田開槍殺死尼泊爾人後的政府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