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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警察開鎗射傷學生 與行刑無異

譴責警察開鎗射傷學生 與行刑無異

十月一日荃灣警民衝突中,有警員近距離開鎗射向一名學生,致該生左胸距心臟三厘米處中鎗,生命危殆。我們嚴詞譴責該警員肆意開鎗,警方必須停止砌詞掩飾,並立即將開鎗警員停職,予以刑事調查;我們同時譴責警方管理層指揮失當,指揮人員同樣須為是次開鎗及連月來的鎮壓暴行問責下台。

今次事件中,從城大編委會拍得現場實況可見,開鎗警員早已拔鎗指向示威者,並同時向前衝擊,顯然並非自衛;其後與示威者衝突時,生命無受威脅下,竟在咫尺距離射向一名學生胸口,明顯不為制止對方,無異於行刑,傷害人身,甚至涉嫌意圖謀殺。

事後警方高層極力意圖為其下屬掩飾過錯,竟稱學生受傷位置為「膊頭附近」,辯稱為了保護自己及同袍生命,事發突然沒有選擇下開鎗,屬「合理合法」云云。警方對連月來的鎮壓失當謊話連篇,公信力早已蕩然無存,對這次開鎗傷人如此砌詞狡辯,則更令人髮指。

連月來警方在鎮壓、拘捕示威者時濫用武力,雖已備受譴責,卻一直沒有改正,拔鎗指向市民及記者、鳴鎗示警越來越多,至發生十月一日荃灣開鎗射傷學生,以及同一天內四地開鎗六次,令人震驚。警方以致政府高層只有縱容,並無約束,必須與開鎗警員同樣受到譴責。

由六月十二日立法會外衝突開始,動輒視市民示威為暴動,敵視市民、記者、社工、醫護人員、議員等,更屢屢濫用武力,越演越烈。七.二一元朗黑夜,警察放生襲擊市民的白衣人;八.三一太子站內,輪到警察揮棍向市民施襲;九.二三在元朗把「守護孩子行動」成員拖至後巷毆打;九.二九在金鐘把一名中學生制服後仍施以棍毆;這些只是其中數宗警察公然濫用武力的事例。至十.一近距離鎗傷學生,香港警察已犯錯累累,受到市民徹底的鄙視。

執法者目無法紀,社會難言安定。犯錯前線警員、指揮人員以及縱容警察的政府官員,均須接受處分或問責下台。所有事件,更須經獨立調查以查明真相,還公義予市民,否則民憤難平,政權必自食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