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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智達律師行代表被警員槍傷的印尼語記者 Veby Indah 女士發出新聞稿

韋智達律師行代表被警員槍傷的印尼語記者 Veby Indah 女士發出新聞稿

由韋智達律師行代表Veby Indah女士發出
2019年9月30日

香港示威活動:記者被警方子彈射傷

在2019年9月29日,本港印尼語媒體的記者Veby Indah女士被警員以子彈射撃,導致嚴重受傷。

該子彈相信為布袋彈(Type 12 Gauge Drag Stabilized Round, with 40g projectile and velocity speed of 270fps/82mps)或橡膠子彈(12 gauge Rubber Fin Rocket ( Direct Fire) , High Velocity (ALS120HV) with velocity of 650fps (198m/s)),有關的彈殼在現場附近被發現。

當時,Veby Indah女士在連接香港入境處往灣仔地鐘站A4出口的行人天橋,為其所屬的媒體報導香港的示威活動。她身穿帶有「記者」字樣的反光背心以及帶有「記者」字樣的頭盔,她的記者證明文件亦在掛於她的頸上。她與其他同樣身穿帶有「記者」字樣的反光背心及頭盔的傳媒站於天橋的樓梯頂端,並沒有攙雜在示威者之中。

在槍擊發生之前,警方(包括該進行射擊的警員)亦曾經在傳媒聚集的天橋樓梯頂端。該發子彈是由警員從天橋的樓梯中間位置向傳媒的方向射去。

該子彈由大約12米外撃中Veby Indah女士的保護眼罩。衝擊力導致她右眼嚴重受傷,右眼附近的傷口需要接受縫合,她的左眼亦有受傷。

她在現場接受了緊急治療,並在稍後被送往柴灣的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醫生目前無法就她右眼傷勢的影響作全面評估或預計。目前預計醫生將可以在約七天後為她的右眼進行掃描,以全面評估右眼傷勢的影響。

代表Veby Indah女士的韋智達律師就此表示:

「這子彈是在一個可能致命的距離從下方射出,這樣的角度只可能擊中上身或頭部。這武器的使用違反了製造商的指引,任何可以想到的專業指引,以及國際慣例。Veby Indah女士以及她身邊的傳媒明顯能夠被辦認為記者,亦是警方視線內唯一的群眾。他們並沒有對警方構成威脅。」

「Veby Indah女士的生還是相當幸運的;如果不是有保護眼罩,她定必已經失明。目前,嚴重的視力損失仍然是可能發生的。」

「這次事件的責任完全落在無法控制部份警員愈見魯莽的行為的警務處處長,以及該進行射擊的警員身上。Veby Indah女士將會就此向警務處處長及該進行射擊的警員提出刑事投訴。她亦會就此提出民事訴訟。」

Veby Indah女士目前身體相當不適,無法接受傳媒採訪,但藉此機會感謝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的醫護人員、她的教友、她所屬的傳媒機構以及香港記者協會的關懷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