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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沙田衝突 三人被控暴動、一人被控侮辱國旗 被告律師開庭前45分鐘始獲通知

9.22沙田衝突 三人被控暴動、一人被控侮辱國旗 被告律師開庭前45分鐘始獲通知

(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今日下午共有兩宗涉及上周日(9月22日)沙田衝突的案件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一人被指踐踏國旗,並將國旗丟入城門河,因而被控「侮辱國旗」罪;另有三人同被控一項暴動罪,其中一人因試圖從警方拉走同案的另一被告,另被控「阻差辦公」罪。他們均獲准保釋,需禁足案發地點一帶。

開庭時間文件未齊 官:法庭非任何時間容許律政司開庭

21歲的跟車工人羅敏聰被控一項侮辱國旗罪。控罪指他上周日於沙田新城市廣場及沙田大會堂一帶,公開及故意以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

下午2時半開庭後,羅敏聰稱其法律代表還未到達法庭。及後律師補充指,於下午1時45分,即開庭前45分鐘才收到通知。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又表示,另一宗將要提堂的案件,法庭仍未收到任何文件。他提醒律政司,開庭前須確保文件和被告盡早到達法庭,也要盡早通知被告的法律代表,法庭並不是任何時間都容許律政司隨時召開法庭。

案件押後至10月15日再訊,讓辯方獲取控方的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羅敏聰獲准以1萬元保釋,期間需守宵禁令、每周三次到警署報到、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禁足新城市廣場外100米範圍。

據悉,當日的新聞片段拍得羅戴黑色口罩,與其他在場人士腳踏過一塊被放在新城市廣場地上的國旗;其後有人將該國旗丟入垃圾筒。羅其後拾起該國旗,將它丟入城門河。

3人被控暴動 1人圖拉走被捕者被控阻差

24歲售貨員陳樂怡、23歲工程師周錦威、43歲地產經紀黃溢霖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上周日於沙田源禾路好運中心外,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據悉,當日下午約5時半至6時之間,示威者利用小巴路牌和乾草等雜物,在源禾路築起防線並縱火。新聞片段拍得首被告陳樂怡及次被告周錦威在現場同行,周手持鐵鎚;黃溢霖則被拍得搬動鐵馬築雜物防線。

另外,周錦威被捕後在身上被搜出一個鐵鎚、一把鉗子和一支螺絲批,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周亦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據悉,當時高級督察林佩武欲將首被告陳樂怡按在地上,次被告周錦威嘗試將陳樂怡拉走。

案件押後至11月26日再訊。三名被告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期間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守宵禁令、每周三次向警署報到,並禁足好運中心。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