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你叫禮義廉,咪當民建聯係流!
反送中抗爭風起雲湧,揭示社會嚴重不公的深層次問題,作為政府最大支持者的民建聯需負上極大責任。眼見勢色唔對,決先發制人,近日拋出方案,擺出迫地主妥協的強硬姿態,宣稱要用《收回土地條例》起公屋。但事實上,消息一出,地產股即揚升,地產界代表梁志堅更表示贊同有關做法,說明這建議的真正得益者是誰。民建聯劉國勳又向《信報》余錦賢放風,話到明市民不應像「打土豪,分田地」般要求地產商無條件建屋,試圖用雷鼎鳴、王于漸等主流經濟學者用了多年的伎倆,挑起巿民對食「大鑊飯」的抗拒/恐懼心理,以增加大家對其建議的支持度,達到暗中為大地主護航的目的。
這有如趁火打劫,民建聯借廣大市民對政府房屋及土地政策之不滿,舊事重提,加大推銷力度,以巧立為「公私合營/土地共享」的名目,利用執行細節的走棧位,實際上是販賣向大地主輸送利益的發財大計(詳情可參考本土研究社的分析)。更卑鄙者,佢地刻意引導市民把焦點放在「土收條例」這把所謂尚方寶劍之上,完全不觸及問題核心和真正有益民生的變革,結果只會加重而不會消除深層次矛盾。把結構性作惡(問題源頭)當成藥方推銷,還要假惺惺,扮用心良苦幫市民,偽善的程度,實在是無良心之極致。
解決香港的深層次問題,關鍵根本不在動用收回土地條例與否,而在於怎樣動用—例如有否引入反囤地的前提和懲罰性機制。一直以來,市建局也有用收地條例去收回舊區居民的業權,迫走原來小業主和租客,用來起豪宅,譬如前年,就深水埗東京街/福榮街項目,市區重建局便試過在只收回六成半業權的情況下,申請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強收餘下業權。(註一)為何這時候又不尊重私有產權,偏偏在對付囤積居奇的大地主時,又特別禮待,度身訂造甚麼「土地共享先導計劃」,讓囤地的發展商有機套現牟取暴利呢?
這根本就是在鞏固現時劫貧濟富、以地產炒賣為重心的政經模式。只因有班人資本雄厚,一早低價買入大量土地,並任其荒廢,等幾多年也不介意,最緊要賺得夠多。這樣糟塌人類賴以生存的必需品/寶貴資源,如同勒索,焗需要立足地的巿民奉獻大半生積蓄以換取蝸居之所。這種經濟行為—相比起藝術創作—之於香港人究竟有甚麼巨大的實質貢獻,為何值得少數地主用這方式賺這麼多錢?對今天才出道、錯失上車時機的年輕人來說,這個資本遊戲只會令佢地捱一世都無法安居。居住權得不到保障(年輕人不一定要上車做樓奴,但要有適切而穩妥的住所),試問人怎會不絕望?
筆者之前也指出過,要解決香港的深層次問題,讓市民活在一個合乎公義的宜居城市,規劃署前助理署長伍華強提出的「終極方案」,方是治本之道:政府不需引用任何法律,只需以「批租人」的身份,修改土地管理政策。政府可行使普通法下賦予土地業主的權利(即 Landlord’s Prerogative),行使不續租土地予囤地者(土地承租人)的權利,迫使擁有大量農地的「地主」提早退租,把農地業權歸還政府。有興趣的朋友值得花時間研究一下伍先生的提議,不要中民建聯的詭計。
(註一)有關市建局的惡行可參考《深水埗重建項目:收回土地在即 失修安置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