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警方在過去三個月於全港各區多次施放催淚彈,至今已超過2000枚,部分更散落民居,街舖及公共場所。為數40人的化學工程師組成團隊,落區研究催淚彈物質的殘留情況,發現物質可以殘留達3星期,影響範圍更可與衝突現場相距250米,他們促警方「源頭減廢」,不要使用過期催淚彈及在室內及非空曠地方發射催淚彈。
化學工程師代表李浩基表示,在過去三個星期,團隊走訪發生警民衝突的地區,包括金鐘、上環、西營盤、九龍灣、深水埗及荃灣,採集超過200個樣本,以含溶濟的抹布採取物件表面塵埃樣本,分析催淚煙內化學物質CS在社區殘留的問題。他強調研究團隊未能購買催淚彈物質的樣本作對照,未能測試殘留物質中的濃度,只會反映物質殘留在社區的時間。
研究結果顯示,在金鐘、上環及深水埗,於衝突發生後14至21天仍能測出催淚彈中令人不適的化學成分CS,殘留在區內的廣告牌、店舖外牆及大廈門口梯間。李浩基認為,警方曾在該區密集發射催淚彈,加上空氣不流通,令催淚彈物質殘留在社區超過十多天。
李浩基又指出,催淚彈的的影響範圍及殘留時間會取決於天氣、空氣流通狀況及警方發射數量,強調不論在內街或空曠道路發射催淚彈都會為社區帶來影響。他稱內街的催淚彈物質因空氣不流通,殘留時間會較長;而催淚彈物質在空曠地方則會飄散更遠,並特別指曾在距離衝突現場達250米的荃灣公園發現催淚彈殘留物,「小朋友喺公園玩完捽眼,其實好危險」。
他強調,催淚彈內的CS物質(鄰-氯代苯亞甲基丙二腈及鄰-氯苯甲醛)均會刺激皮膚、眼睛及上呼吸道,而且透過肉眼並不容易發現。李浩基亦表示,曾在8月26日去到荃灣楊屋道街市採樣,「以為物質已經散去,但感覺隻眼係熱,仲係有反應」。
對於催淚彈物質殘留在社區達數星期,並不是如坊間所言只會殘留幾小時至幾天。他促請警方「源頭減廢」,不再要過份使用催淚彈,以及避在室內及非空曠地方發射。他又認為負責清潔的工人,不應在毫無任何保護裝備下工作,「我哋其實只係知有定冇,仲未知濃度」。
記者:周頌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