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科警司戚夏瑜
(獨媒特約報導)有女示威者稱於警署內被全裸搜身,過程中感到受辱。警方今日否認指控,支援科警司戚夏瑜表示,根據警員的記事冊,並沒有要求事主脫去全部衣服。此外,網上近日傳出有女示威者在拘留期間遭警員性侵,戚夏瑜稱指控絕對失實。警方亦否認在新屋嶺拘留中心毆打及阻撓被捕人士會見律師。
憑警員記事冊 斷定無裸搜
化名呂小姐的示威者上周召開記者會,指被捕後於警署內遭女警要求全裸搜身,期間被要求多次「踎低起身」,警員更用筆敲打其大腿,完成搜身後她發現有十多名男警站在房門外。
戚夏瑜指,搜查羈留人士分為三個級別,第一級是不需要脫去衣服,第二級是需要脫去衣服,第三級是需要脫去內衣,而第三級再細分為揭開內衣、脫去部份內衣、脫去全部內衣。戚指翻查警員的記事冊及羈留搜查表格,確認並沒有要求事主脫去所有衣服,但拒絕透露事主是接受哪個級別的搜查。
事主曾指沒有簽署搜查表格,戚指表格須由值日官、執行搜查的警員及見證的警員簽署,如果被搜人士沒有簽署,會向其提供副本。
戚夏瑜又指,警員並沒有用沒用任何物品拍打事主身體,沒有要求她作出張腿或蹲下的動作,而根據進行搜查的房間外的閉路電視片段,整個搜查為時4分鐘,而非事主所指的15至30分鐘,房外亦沒有十多警員守候。戚指現時未收到相關投訴,呼籲事主如有不滿可以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
稱新屋嶺被捕者沒見律師是其選擇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指,8月11日晚上有超過50人被送到新屋嶺拘留中心,當中有30人要求見醫生,大部份人屬輕傷,包括擦傷及疼痛等,有6人骨折,確認傷勢是在拘捕時造成,來自拒捕及激烈掙扎,而非在拘留中心造成,警方亦沒接獲有關毆打的投訴。江指,警方因應傷勢輕重作出分流,安排被捕人士送院,並沒有延誤治療。
有律師指到新屋嶺要求接觸被捕人士受阻,江永祥指當晚有36人在律師陪同下錄口供,有18人則在沒律師陪同下錄口供。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稱,是否聘請律師是被捕人士的選擇。江永祥指,被捕人士眾多,地方有限,當晚只有兩至三名律師到場,有部份人不介意以小組形式進行會面,不存在警方刻意留難。
昨於深水埗遺失子彈 市民尋回
昨晚再有市民在深水埗警署外集結,警方作出驅散並拘捕兩人,一名19歲男子涉嫌襲警、外出時懷疑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另一名19歲女子,則涉嫌非法集結,案件由深水埗警區重案組跟進。
江永祥指,行動中有一名警員發現其快速上彈器及後備子彈分開了,於是將之放在一個有拉鏈的袋中,行動完結後,發現遺失了一粒子彈,已即時向上級匯報,但當時夜深,難以在街道上搜尋。警方今早派員到現場搜尋但未有發現,最後由有市民於中午在長沙灣道尋回子彈。
至今拘15名未成年人士
李桂華指,至今就反修例示威拘捕了15名16歲以下人士,年齡介乎12至15歲。李強調警方會保障青少年的福祉,與未成年人士作會面記錄或搜身,均須在家長或合適成年人的陪同下進行,亦不會與成年人一同羈留。李指如有需要保障未成年人士的權益,警方會向法庭申請照顧及保護令,強調不是懲罰。
拒評緊急法 稱有能力處理亂局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未有否認會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緊急法例,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指,警方作為執法部門不宜作出評論,但認為警方有能力處理現時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