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在今日警方例行記者會上,有一名操普通話的女子以手機拍攝在席記者,並將照片上載至微信,惟該名女子並沒有配戴記者證。記者會結束後,《蘋果日報》記者要求該女子出示記者證,及解釋拍攝在席記者的原因。該女子及後離席,向在場的公共關係科警員求助。她拒絕回答記者提問,獲警員護送至特別通道離開。
在場記者起哄,指昨日已有兩名男子疑似假冒記者及偷拍,促警方解釋為何可疑人士能混入記者會。女子於約10分鐘後從特別通道步出現身解釋,惟只強調「大家都喺度影相,我哋都喺度影相,我都係記者嚟㗎,就係咁簡單」,又指自己已把名片交予警員跟進,「你哋有咩資格查我身份呢?」
該女子的卡片上的名稱為陳曉前,職銜為廣東廣播電視台融媒發展部總監。警察公共關係科首席新聞主任(傳媒)蘇美儀及後解釋,警方會盡量便利傳媒的採訪權,「有時(你哋)冇帶記者證,有時係實習記者」,指該女子的名片與身份證明文件相符,稍後將會就記者會上該出示記者證或記者名片的問題作討論。最後女子於警員護送下離開記者室。
記者:湯璧瑜、李珈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