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今日上午安排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成員,參觀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俗稱水炮車)的示範。警察機動部隊副校長陳健國強調,警方只會使用最低武力驅趕示威者,惟當被問及最低武力的定義,他指水炮車所使用的水壓及距離需按實際情況而定,指「最低武力」並非一個絕對數值,而是一個相對數值。
公民黨郭榮鏗(左一)
警方早期斥資1,660萬元購入三輛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其中兩輛今日於於粉嶺蝴蝶山路一號警察機動部隊總部的操場予傳媒拍攝及作示範。示範前安排傳媒拍攝,有記者一度打開車門拍攝車廂內部畫面,惟立即遭警方喝斥「邊個打開車門架?我覺得咁好唔理想囉」。公民黨郭榮鏗隨即質問警方代表,水炮車以公帑購買,記者採訪監察有何問題用。惟該名男警方沒有回應,僅表示「我依家唔同你拗」。
警察機動部動警司(訓練)葉卓帆
警察機動部動警司(訓練)葉卓帆首先簡介水炮車資料,指水炮車雖然在規格上為中型貨車,但登記類別卻為政府特別用途車輛。他稱,整架車可容納5名警員,由警長級警員負責車頂的水炮發射,另外亦有警員會紀錄行動。而最受關注的水炮裝置則配備雷射測距器、高壓清洗防霧化裝置及射燈鏡頭;噴射模式分為花灑式、間斷脈衝式及連續水柱式。
葉卓帆表示,車廂兩邊有電子屏幕及讀數表,可供警長控制噴射水壓及角度。另外,整架水炮車皆有7個鏡頭,可連續錄影20小時,警員亦可在車廂內觀察到車身四周。葉又稱,車頭及車身兩側底部各有一支水炮,車頂亦有噴灑裝置,葉強調這幾項設備只會用作保護功能,包括撲滅車身著火、驅趕兩側示威者及協助移除障礙物。
葉卓帆補充,車身左側有水缸,平日將以消防喉灌水,如有需要更可於街井取水,亦會視乎情況加入催淚溶液。
警方之後示範使用水炮車,分別以不同水壓射向20米、30米及40米的人形塑膠公仔,被射中的塑膠公仔一度後退約5米。每次發射水炮前,水炮車均會作出「停止衝擊,否則噴水將你哋驅散」的廣播。示範期間,葉卓帆多次強調水炮車只會射向人群的腳部,是警方其中一項「最低武力」。
警察機動部隊副校長陳健國
在提問環節,公民黨郭榮鏗質問警方會否在20米或更近範圍使用水炮,以及「最低武力」的定義。警察機動部隊副校長陳健國回應,水炮車是警隊其中一項戰術選項,所使用的水壓及距離需按實際情況。他又強調,「最低武力」並非一個絕對數值,而是一個相對數值,是按衝擊情況而衡量。
左起:毛孟靜、郭家麒、梁耀忠
區諾軒指,昨晚有急救隊女隊員遭警槍擊致右眼嚴重受傷,並有可能完全失明,質疑水炮車會否同樣對人體有永久傷害問題。陳健國稱,使用武力從來不是警方的首要選項,警方在行動前會先作出警告及勸喻,如不遵從才會考慮武力。他又補充,警方清楚使用武力必然有不良效果,強調只會在受到暴力衝擊的情況下、以驅散目的使用武力。在旁的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即斥,「尋晚(8月11日)咪唔係咁囉」。
陳志全嘗試抱起測試模型,驗證其重量,指模型較正常人體重更重。
公民黨郭家麒則質疑,警方所使用的測試人像重量較重,並不符合實際情況,問及警方是否曾親身測試,以及催淚水劑是否已經化驗,「試下射下頭、射下中間,你知警方唔係下下都咁準」。陳健國指,機動部隊所有警員都有測試過水炮車,「我哋都要說服自己嘅壓力(水壓)有幾大」。他指水炮車所用的催淚水劑濃度與日常使用的一樣,而符合國際執法標準。
民主黨林卓廷批評警方在執勤時情緒不穩,如何可以確保使用最低武力。陳健國則反指,警方所使用的武力並非單靠一張照片及一段影片可判斷,「只以制伏後的片段嚟衡量係比較唔全面」。
最後何君堯向警方提問,指如果今晚有示威行動,水炮車是否可以即刻出動。陳健國未有正面回應正式運作時間,僅稱示威現場的總警司職級警務人員,才可以向警務處助理處提出長出動水炮車的要求。
在何君堯提問後,街工梁耀忠欲發問問題,惟何君堯突然與民主派議員口角,並以手機拍攝對方,指「你係咪話我黑社會?你再講多次!」情況一度混亂,警察機動部隊副校長陳健國先返回辦公室,何君堯之後亦自行提早離場。衝突平息後,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要求陳健國繼續回答議員質詢,惟他未有再現身,人民力量陳志全則斥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克勤,「帶隻何君堯嚟,搞到我哋冇得問」。
警方職員亦無法搬動模型,需以滾動方式移走
記者:周頌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