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社工劉家棟及另外4名被告於上周六(7月27日)的元朗遊行中被捕,今早於粉嶺法院提堂。劉家棟被控「阻差辦公」,獲准保釋;另外4名被告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需還柙看管。案件押後至9月3日及4日再提堂。
社工扣留64小時 被控「阻差辦公」
社工劉家棟(23歲)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名,今被押送至粉嶺法院提堂。犯人欄裡的他身穿病人服,戴有頸箍。案情指,警方於7月27日晚上約7時於元朗安樂路組成防線並驅散示威者,期間劉家棟高舉社工證,稱「為示威者爭取時間散去」。警方認為他阻擋防線推進,將他拘捕。
控方反對劉的擔保申請,稱根據近日形勢,逢周六及周日的示威將會持續,被告有機會重犯。不過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認為,控方沒有足夠基礎推論被告會在下次示威再犯,並一度稱現場「需要人流管理」,因此批准劉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他又考慮到劉的工作範圍需不時家訪,批准毋須到警署報到。
代表劉家棟的大律師李安然向裁判官投訴,警方於周日(7月28日)晚上已替劉錄取口供,其後的36小時裡沒有再進行調查工作。被捕至今早提堂合共64小時。裁判官明言,自己職責不是處理警察投訴,「就算你投訴係成立,我又做到乜嘢呢?」
劉家棟:「守護生命、守護公義」是社工天職
劉家棟在社工復興運動陪同下在庭外會見傳媒。他表示警方當日面對著赤手、沒有攻擊姿態的他,仍動用「最高的武力、最大的權力」。他被數名警察按在地上後,仍被他們「好像打GOLF般」用警棍打頭。在羈留病房裡,他被警察全程監視及以不禮貌言語對待,「只能望著天花板度過48小時」,但是48小時期滿前數分鐘,警察才決定落案起訴,令他要繼續被扣留至今早提堂。他續指,律政司的代表更反對他的保釋申請,但是連裁判官也質疑律政司理據薄弱。他表示「守護生命、守護公義」是社工的天職,即使再讓他選擇多一次,也會選擇出來履行天職。
四名青年涉藏有攻擊性武器 申請保釋被拒
此外,另有四名青年被控於7月27日元朗的示威中藏有攻擊性武器。控方申請押後至9月3日再提堂,以檢驗證物及翻查閉路電視片段,並反對被告保釋,獲裁判官批准。
案情指,警方於7月27日晚上10時40分元朗朗樂路目睹四名被告翁偉成(25歲)、朱梓雲(23歲)、朱俊愷(18歲)和廖栩鋒(19歲),身穿保護裝備並交談,於是上前截查。在翁偉成身上搜出50cm長伸縮警棍;在朱梓雲身上搜出丫叉、鐵珠及摺合式萬用刀;在朱俊愷身上搜出氣槍、充氣罐、上了膛的彈匣及BB彈;在廖栩鋒身上搜出一把摺合式萬用刀。
裁判官表示,有理由相信四名被告之間有聯繫及溝通,他們攜有可作為武器的工具,參與集會的目的呼之欲出。裁判官認為,控方有強大理據顯示,若果有人阻止他們參與集會,他們會使用這些工具進行攻擊。基於案情嚴重,證據強大,裁判官拒絕被告的擔保申請,押後至9月3日再提堂,期間被告需還柙看管。
逾百名社工及市民到場旁聽,庭內座位已滿,部份旁聽人士只能留在庭外等候消息。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和鄺俊宇也有到場旁聽及聲援。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