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圖片中展示「放棄暴力」與「和平抗爭」標語的人是我本人,是關於昨天(7月14日)的沙田遊行示威的(相關報導:〈市民做人肉路障防衝突〉)。我坐在路中心一處,後面是示威者及其築起的路障,而前面是列陣的防暴警察。我的目的是,有見於香港戾氣日深,警民和不同陣營的市民的衝突日漸增加,希望出一分力去阻止情勢變壞,使抗爭運動能夠保持在和平的大道上。「放棄暴力」首先當然是勸喻政府,可是亦有規勸我方一些行為漸趨激烈的抗爭同路人之意。「和平抗爭」是表示我昨天也在抗爭,但是是以一種較和平的方式。很感謝昨天關心我的記者朋友和戰友,例如有問候、提供礦泉水、生理鹽水等等。我本來打算假若警方推進過來,我是不會自動離開的,可是也不會反抗,而估計在這種特殊情況之下——我一個人、沒有任何暴力意圖、在眾多傳媒監察下——應該是比較安全的,但也有俯身保護臉部和用雙手保護後頸部及頭部的計劃(背部已有背包保護),以防有防暴警給我一記「意料之外的重創」。不過我未能完成我的「壯舉」,因為後面的戰友後來向我表示他們會後退而希望我一同後退,但我想了一會,覺得好像沒有需要,便謝絕了,可是他們稍後又有數人過來勸我還是離開,説了不少理由,但坦白說,對我來說最有説服力只有一個:其中一位中年朋友指着路旁的一些年輕人,然後表示他認為我是應該沒危險的,但他説那些年輕人表示如果我不離開他們亦不會離開,而他們就會被防暴警攻擊。我沒辦法使他們離開,又確實有這個可能性,那我就決定走了。畢竟,這個運動是屬於大家的,當然要考慮別人的意見和情況。再次感謝他們的關心!
假如讀者有看我早前的一些文章,可能對我的行動也不會覺得太奇怪,因爲應該可感覺到我的立場是較「溫和」的。不過,我想在下面再簡述一下我的「溫和」立場背後的理據,冀進一步起說服的作用。
如果我們目的是為香港爭取民主,那便絕不能擁抱暴力,因為,在暴力文化之下壯大的力量,最終很可能只是另一個暴政。(可參閱〈你不仁,我不義?——民主的大道與歧路〉)
從策略上而言,就算只考慮奪權問題,使用暴力對我方似乎亦是下下之策。理由大家都知道:莫說解放軍的超強暴力,就算是香港警方的暴力我們似乎也不是對手。
偶爾聽到一些控訴:和平有何用?!那麼多年能爭取到什麼?!而我的回應是:如果和平沒有用,那暴力更沒有用,而前者實際上是有用的(或最低度是我們唯有這樣相信)。部分理由已經在以上兩點提到了。那和平抗爭有什麼用呢?首先,它與我們的目標一致——避免產生另一個暴政,而是栽培真正重視公義、人權的力量。另外,當面對香港或中國的實況,有些人可能會感到很沮喪,覺得和平沒有用,甚至乎是什麼也沒有用。對於這樣的感受,我完全可以理解,但總想提醒一下:你是否大大低估了問題的難度,而太過主觀地希望盡快有成果?面對這個複雜的大世界,能夠如何呢?!儘管走好我們這一棒,下一棒唯有交給下一代。若是要詳細討論當然還有很多問題可以深究,但待有機會時再向這方面的專家請教。(可參閱〈你不仁,我不義?——民主的大道與歧路〉和〈年輕人,如果你有犧牲生命的念頭,請三思〉)
這一仗香港一定要贏!在我看來,擁抱和平抗爭才是致勝之關鍵所在(但並沒有完全排斥武力的存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