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26/6)民陣主辦的大型集會之後,又有示威者發起包圍警總,其中有些警民衝突而最後警方清場。筆者早前於〈抗爭理智與觀點轉換〉表達過一些想法,冀有助緩和緊張的警民關係(即使幫助微不足道),現看着某些示威者(鬼?)的表現(例如踢回警總的那位警員),實感憂心。
昨晚在Telegram留意到,除了建議包圍警總外,另外有人建議包圍禮賓府。我不清楚雙方的理據,但我認為當中一個重要考量原則是:愈能直接打撃大老虎的方法就愈好。必須清楚, 主要打撃目標是大老虎,而不是被利用作工具的警察。
大家也很清楚近來不時聽到侮辱警察的說話,而昨晚有一個實例我認為特別值得關注,那就是在民陣大集會將近完結時,有人在大台上提醒有後續行動的示威者「小心被『狗』咬」(大意)。 我認為在大台說這些話是不適合的,徒增警民矛盾,於大局無益。我不是認為怨恨警察沒有道理(他們過度的武力大家也看見),也不是不理解怨恨者的仇恨情緒,而只是希望運動往更好的方向走、希望我方會獲得最終勝利。
我在〈抗爭理智與觀點轉換〉中其實想表達的是,希望恨警者能夠多看到一些前綫警員被無奈地捲進這個鬥爭漩渦的不幸因素(個人認為多瞭解這些無奈不幸因素更能喚起心中的慈悲感),從而更能「明白」其過度武力行為。我知道這個是較高的要求(假若我的仇恨情緒一旦被挑起,我也不能保證自己會做得好好,但這不影響我要說的道理),可是問題是,我們所爭取的是理想的事物——民主、自由、法治、人權——我們能夠不要求自己高一點嗎?若是被仇恨情緒控制着,最終獲勝的機會大嗎?
曾經聽過一位時事評論員說,不能因為警察也是人、也有情緒,就要容忍其暴力,一定要問責追究。我完全同意,而我想說的只是,如果我們更瞭解其暴力的因由,則應該更能避開、疏導和化解這些暴力。常識告訴我們EQ較高的人較能應付一些情緒主導的衝突場面,相信不少人也看過何韻詩在這次事件的表現,比較冷靜,有助情況導向較好的方向發展。
如何才更有機會打下大老虎(甚至最終獲勝)?是與警衝突,還是贏得警心?希望我們有智慧和能力去判斷和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