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下午宣佈暫緩修訂《逃犯條例》。
記者問到2003年政府是無限期擱置《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今次只是「暫緩」是否「死撐」,又問林鄭以母親自居,而示威者遭警方以不合比例的武力打到頭破血流,會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及收回「暴動」定性,林鄭月娥表示修例的初心是正確,亦獲過半數立法會議員支持,故暫緩聽取更多意見。她承認第一個初心即引渡台灣殺人案疑犯到台灣未必能夠達成,但指政府已盡力,「唔覺得現階段可以撤回,令社會有訊息條條例根本無立足之地。」對於修補社會撕裂的競選政綱,林鄭月娥稱過去兩年相對平靜,「亦都做到嘢」、「一地兩檢我哋都處理到」,表示對今次事件亦十分遺憾。
對於會否收回「暴動」定性,她稱從電視畫面可見,示威者以具殺傷力的武力攻擊,警方執法是「理所當然,天經地義」。她承認「行政長官工作做得唔好」,但表示不能抹黑執法人員,又指警方「克制」。
對於中央的角色,林鄭指,修例工作是由特區政府「主動、自發做」,中央在事件中對她理解、信任、尊重及支持。
有記者質疑今次事件是源於港人對中央政府不信任,特區政府不是代表香港市民,而是代表北京政府的利益。林鄭月娥表示本港出現大型衝突,事件往往是關乎內地,但她以高鐵「一地兩檢」為例,對香港有利的政策便會推行。她指行政長官如只聽從中央政府,便不符《基本法》,同時間需向香港市民負責。
被問到是否適合繼續擔任行政長官,而暫緩是否足以令香港市民滿意,林鄭月娥稱她和同事修例是因為「對香港熱愛、想對香港好」,「其實我哋好容易就置潘生潘太的情況不顧」,但「如果我個仔發生咁嘅事,呢個就係同理心」。她不斷以同理心形容政府提出修例的舉動,今日決定暫緩並非要挽回個人聲譽,而是因為香港市民需要一個相對和平的環境。林鄭月娥指如繼續推行修例,不論警隊及市民或會衝擊及嚴重受傷。
記者指台灣已一早表明不會接受修例後引渡疑犯,6月9日已有百萬市民上街,「你唔係今日先知道大家對呢條條例好有意見?」,「係咪你先係不負責任嘅做法?」記者又提到目前並不是溝通及解說的問題、會否收回「暴動」定性及問責下台。林鄭月娥動氣反駁,指責記者不尊重場合、不遵守只問兩條問題的規則。對於「暴動」定性,她表示由警務處決定,她亦是支持。至於是否太遲暫緩,林鄭月娥表示是因為過去一星期發生的事,故必須暫緩令社會回復平靜。至於是否不能修例,她稱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亦有詳細意見,修例是可以進行,但她稱公會很長的意見「本人都未仔細研究」,認為再溝通並以開放的態度對事情有幫助,「無前設喎!」
被問到如何修補社會撕裂、會否向受傷的示威者道歉及如何向潘生潘太交代,林鄭月娥表示會繼續以最大的誠意同市民溝通,其他工作會很努力做。她又再提到潘生潘太個案,稱政府收到要求後並無即時拒絕,而是尋找方法,如今只能回覆「我哋真係盡咗最大努力」。
有記者問到林鄭月娥是否擔心明日的遊行人數,她指與明日的事無關,不是為安撫示威者,主因是因為星期三衝突,要回復社會安寧。
記者問修例是否為中央「添煩添亂」,而暫緩的決定會否令建制派議員「被玩咗一鑊」。林鄭月娥稱中央一直支持修例,只是後期外國政府的評論不斷深入,故中央要表態支持,「支持就唔係添煩添亂啦」。她完全接受建制派議員表達失望,表示已向建制派交代並希望他們理解,大家共同目標是不希望香港撕裂,再次對建制派表示感謝。
記者再問林鄭月娥會否對社會造成的傷害致歉,她無正面回應,稱修例原因高尚。記者指警方在星期三使用過份武力,警員攻擊示威者頭部,詢問會否釋放事件中的被捕者。林鄭月娥稱即便是行政長官,亦需依法辦事,不會干預執法者的決定,「一切行事都要依法而行」。她又指警方是防禦性保護立法會,一部份示威者相當暴力,有磚頭扔向示威者,以及有人將車輛放在路中心,表示有一個問責官員被困馬路數小時,促記者考慮全面的情況。
記者問會否承諾在今個立法會會期不恢復二讀,林鄭月娥重申無意「為聽意見設限期」,「既然無限期所以不能承諾」。她表示看來今年年底內亦難以返回第一步,即整合意見提交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
對於星期三是否一場顏色革命,林鄭月娥稱從未作出此評論。
新聞主任一直未給予台灣記者提問機會,有記者高呼「俾台灣問啦!」最終林鄭月娥向台灣記者示意「你問啦。」該台灣中視記者質疑從案發到現在,一直未有與台方執法機關溝通。林鄭月娥再重申過往論調,稱因為無法律基礎,故無法與台方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