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在2014年的佔領運動中,被裁定「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原訂4月24日判刑,惟陳淑莊需要接受緊急腦瘤切除手術,獲法庭批准押後至今日判刑。不過陳淑莊的醫療報告指,經手術後,她的腦瘤並未完全切除,須在3個月內接受放射治療。法官陳仲衡考慮到陳的特殊健康狀況,判處陳監禁8個月,准許以兩年緩刑方式執行。
須3個月內接受放射治療 副作用料持續6個月
代表陳淑莊的資深大律師王正宇遞交醫療報告,指陳淑莊接受手術後,腦瘤仍未完全被切除,需要在3個月內開始接受連續30節的放射治療,每日完成一節,每5日治療後須休息2日,總共須6星期,以處理殘餘的腫瘤,否則腫瘤有機會再次生長。此外,陳淑莊正面對手術後的副作用,包括重疊視覺、暈眩、行動緩慢、身體平衡困難等,預計放射治療後會加重此類副作用,並會持續6個月,期間需要別人照顧。
王正宇認為,原則上無理由要求法庭再次押後判刑;即使法庭能再次押後至3個月後判刑,也要視乎放射療程的效果,及陳的身體狀況。王正宇希望法庭考慮陳自2006年至今服務社會,以及她的身體狀況,能判處緩刑。
法官陳仲衡一度問及,懲教署能否提供此類放射治療。王正宇表示,本港只有兩間醫院提供此類治療。此外,辯方曾去信懲教署查詢監獄是否能處理陳淑莊的身體狀況,懲教署的回覆信件稱,會提供適切的治療,但未有提及能否提供放射治療。陳官表示需時考慮,押後至下午2時再開庭。
官:須讓陳自行選擇治療專家 判處緩刑
下午開庭後,陳官表示兩項罪名的量刑起點為9個月監禁,考慮到陳淑莊品格良好,扣減1個月刑期,因此刑期為監禁8個月。陳官指不能肯定8個月的即時監禁會否令陳淑莊的健康變差,亦確認她的健康狀況是特別個案。他認為,讓陳淑莊有權選擇適合自己的專家提供治療,以及讓家人照顧她,是符合公義的做法,因此批准8個月的監禁刑期以兩年緩刑方式執行。
得悉判刑後,旁聽市民紛紛拍掌鼓勵。陳淑莊散庭後表示,將會有一段時間接受治療,未來會爭取休息,盡快康復。她又稱,今日穿著白色裙,是響應昨日的「反送中遊行」,形容香港人十分可愛,即使未必知道走出來會帶來什麼改變,但都依然會走出來。她希望政府能真誠聆聽市民的聲音,並重新審視《逃犯條例》修訂。
開庭前見記者 持柺杖行動緩慢
今早陳淑莊在親友的陪同下到達西九龍裁判法院。她行動較日常緩慢,需要用柺杖支撐。陳淑莊特別感謝來支持她的朋友,表示目前身體狀況尚可,但有時低下頭會感到暈眩。
案中其他被判緩刑的被告朱耀明、鍾耀華和李永達,獲判社會服務令的張秀賢,以及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都有前來旁聽。
公民黨主席梁家傑、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譚文豪、街工梁耀忠、公民黨區議員黎志強、梁兆新、余德寶、鄭達鴻、陳琬琛和地區發展主任李俊晞、李予信,及陳淑莊多名議員助理均有旁聽。
同案被告已於4月24日聽取判刑。「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和陳健民被判囚16個月;立法會(社福界)議員邵家臻和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被判囚8個月;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張秀賢被判社會服務令;牧師朱耀明、學聯前常務秘書鍾耀華及民主黨李永達獲判緩刑。
記者:黎彩燕、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