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涉在台灣殺人的陳同佳,四項洗黑錢罪今午被判入獄29個月,即便根據《監獄規則》獲最多三分一減刑,仍尚餘約半年刑期,未如外界預期般即時獲釋。
判刑後,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見記者,強調保安局提出的《逃犯條例》修訂不是為單一案件而做,建議民主派議員善用法案委員會的時間作審議。不過她承認審議時間壓力「無咁大」,但多次促「希望泛民可珍惜時間」。記者問到陳同佳刑期達29個月,和預期中在今日即時獲釋有較大落差,問及政何要急於在七月本年度立法會休會前通過法案,梁美芬多次耍太極,稱「你要問政府啦!」
梁美芬指「如果佢(陳同佳)冇洗黑錢會輕好多,(法庭)已經盡可能判到最重。」她認為這是不俗的結果,讓法案委員會有更多時間處理,「可以有時間對市民澄清誤解」。
昨日有近13萬人上街抗議修訂《逃犯條例》,梁美芬承認人數較自己的預期為多,但重申建制派是高度重視市民聲音。
政府及建制派多次表示,如無法趕及修例,陳同佳完成洗黑錢罪名的刑期後或會離開香港,「公義或未能彰顯」。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明早將舉行會議,當局已計劃於5月內加開法案委員會審議,並趕在本屆立法會7月休會前通過。
記者: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