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會議今日下午約1時30分完成六條口頭質詢後,進入《逃犯條例》(《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首讀及二讀。民主派議員隨即要求點算法定人數,在約十分鐘後,有足夠議員在席,會議重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發言期間,民主派議員連番提出規程問題阻止,要求李家超就條例是否違反《基本法》等問題澄清,不過李拒絕作任何澄清,最終在斷斷續續下完成發言。
李家超開始發言後,民主派議員抗議,主席稱會在無經警告下驅趕議員。李發言數次被民主派議員打斷。民主黨許智峯提出規程問題,指已有人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政府回應會否撤回條例,主席梁君彥指這不是規程問題,指如許繼續提出無關問題,會認為他極不檢點。公民黨譚文豪則批評主席稱,提出規程問題會被視為行為不檢並不合理。公民黨郭家麒則兩度要求李家超澄清目前是否並無引渡方式、有否違反《基本法》第3條,李僅稱會在法案委員會階段回答議員問題。
許智峯第三度提出規程問題,重申他只是要求李家超回應會否撤回,李表示無補充並繼續發言。郭家麒此時又再要求李家超澄清會否違反《基本法》第4條,李仍表示無補充。郭在李發言不足一分鐘後,又再要求法案是否違反《基本法》第5條,梁君彥指認為議員濫用《議事規則》,如議員要求局長澄清,需待局長發言完成後一併處理。
區諾軒則接續要求局長澄清,指如條例不符《基本法》,根本不適合進行首讀及二讀。梁君彥重申局長是否澄清是由官員自行決定。許第四度提出要求,梁君彥只表示「你可以去法庭申請禁制令。」郭家麒和區諾軒及後又再要求澄清,梁君彥拒再理會,重申待局長發言完成後一併澄清。民主黨鄺俊宇指規程問題需即時處理,梁君彥指已有多位議員多次要求澄清,局長亦不希望澄清。他促議員不要打斷局長發言,讓公眾知道局長整份演辭。
謝偉俊解圍,要求主席問局長是否願意在其發言中段澄清,李家超稱不願意,並繼續完成二讀發言。發言結束後,鄺俊宇要求局長解釋條例與《基本法》第27條有詆觸,李續拒絕回應。區再提問,李家超再次重申會在法案委員會階段解答議員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