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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攤10年養大過度活躍兒 深水埗蘭姐願「被安置」:罰款一次如失一個月收入

擺攤10年養大過度活躍兒 深水埗蘭姐願「被安置」:罰款一次如失一個月收入

本年開始的「社區新聞計劃」,工作坊已於今年十月圓滿結束,參加者以社區報人身分走入社區,報導各區大小事,書寫社區願景!以下為深水埗社區報與獨媒編輯室合作報導。

晚上10時於深水埗北河街,穿白色和灰色制服的食環人員穿梭於排檔之中,與拿著大包小包的中老年攤販靜靜地對望。50多歲的攤販蘭姐(化名)只祈求今晚的食環比較「好人」,可以盡快離開讓她開檔。近幾個月來,因食環職員幾乎每天到場執法,原本熙來攘往的深水埗午夜墟,變得愈來愈冷清;蘭姐辛苦拉車仔帶來賣的成人紙尿褲、行李喼、相架及手袋,可能要原封不動拉回家。

原來,蘭姐上月尾遭食環票控,被罰款1900元。1900元,等於她一個多月的淨收入。民建聯深水埗區議員本年8月曾動議,將午夜墟「安置」至欽州街與通州街交界部份臨時停車場及旁邊斜坡用地;直斥選址「無人流」的蘭姐,卻因為無法再承受一晚失去個多月收入的罰款,委屈同意搬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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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姐回想當時情況,仍一臉怒火:「嗰晚個市政(食環職員)衝過嚟搶我啲嘢,條仆街話要告我兩條罪。跟住佢就叫警察嚟,話唔合作就告我3條都得。」蘭姐稱,當晚食環職員於11時左右離去,待眾人鬆懈開始擺賣後,卻折返捉拿檔主。於沒有任何警告下被告阻街及無牌擺賣,她原本打算不認罪,但得知要付500元作保釋金,便決定放棄,「都唔知果500蚊拎唔拎得番」,最後一共被罰款1900元。

把拾荒長者汗水 轉售成基層心頭好

一個28吋完好無缺的行李喼只賣60元,原以為蘭姐賣的貨物全無成本,誰知部分貨物其實購自附近拾荒的長者。所以,即使遇到「好人」食環,扣除成本後,蘭姐一晚的收入最多也只有百多元。1900元的罰款,以現時每星期只有機會「偷雞」擺賣一至兩天的狀況來說,蘭姐需要一個多月才賺回來。

拾荒者的貨物未必好賣,為何蘭姐還要向他們付錢收貨?「有啲阿婆好慘㗎!成七八十歲都仲要出嚟做嘢,我咪收佢哋執番嚟嗰啲嘢囉。」自己也位於最基層,似乎更能體恤其他弱勢社群。蘭姐曾見一位弱智中年男街坊於街上遊盪,於心不忍,竟帶他回家借宿,「覺得佢好慘,咪叫佢去我度訓囉!點知被我兩個女鬧死呀!」蘭姐邊講邊取笑自己的「單純」。

生意難做,同行也不一定如敵國。「近幾個月我地好難擺到檔,我見擺我隔離個女人窮到無錢開飯,我就買個麵包過佢食,但飯盒就唔會買㗎喇,買咗就等於無左一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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捱得過癌症痛苦 捱不過食環打壓

收入如此微薄,但鋌而走險於夜墟擺賣,似乎是如蘭姐般的深水埗基層的唯一選擇。育有三名子女的蘭姐於10年前開始「日頭湊仔夜晚擺檔」的生活,「我個仔有過度活躍,日日喺學校打架,老師就打嚟話要見家長,成日做做吓嘢要走咗去,仲邊會有老細肯請?」要隨時「on-call」回家,只能自己做老闆,而且要於晚上方可幫補家計,唯有選擇擺攤,時時做到凌晨4點半。如此顛倒的生活,身體受得了嗎?3年前,蘭姐被確診淋巴癌三期半,眼見身邊有患癌朋友於等待公立醫院治療期間不幸離世,縱然不富有,蘭姐也只好用盡她與丈夫的積蓄在浸會醫院治療,現在只能靠擺賣以填回醫藥費。

民建聯區議員於今年8月底提出,將現時北河街及桂林街一帶擺賣之墟市,「安置」到欽州街與通州街交界部分臨時停車場,與現時地點相隔至少十分鐘的腳程,亦遠離地鐵站,惹來強烈反對,民建聯於新文件中暫未再提搬墟建議。蘭姐批評民建聯的選址「無人流」,但眼見近月食環執法力度加大,隨時一晚失去個多月的收入,所以無奈地同意搬墟,「只希望租金唔會太貴」。

深水埗社區報記者:何盈盈、劉兆康
獨媒記者:梁敏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