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看到本港有一間共享單車公司只經營了一年多便宣佈結業,現今的香港市場有約五間共享單車公司,我們開始見到有公司損手退場。在街上我們可以看到一堆堆顏色奪目的單車,有橙有綠有藍……亦曾見到它們被扭曲損毀的、不堪的「陳屍街頭」,亦見過不少是因為用家隨意停泊,致令單車遭貼上告票,放了幾天亦無人理會。據報道,結業的公司是因為未能獲得盈利,同時需要負擔龐大的單車維修開支。
分享經濟
「分享經濟」(Sharing Economy)發展了一段時日,不少創新的科技公司以網絡去連繫世界,人們可以把物品的擁有權共享(Sharing)外,更可以把過多的資源或想分享的物資放上網上分享(Gifting)及租借(Renting/Lending),即可使資源、物件充份被使用,不用閒置、浪費,而物主更可以收取租金、以物易物(Batering)或以互換(Swapping)的方式增加自己可用的資源。
打著Sharing Economy旗號的成功例子有Airbnb、優步(Uber)等,就是「吉屋」屋主、閒置車的車主連結網絡公司,當有人需要短期租用或找車代步,有關物資就會被搜尋得到。而在物品方面,網上有不少分享谷或二手谷(Sharing group),人們可以post(張貼)照片上去,別人有需要就可以借用或以低價購買。
不少人很認同這是一種負責任的消費,因為能使自己擁有的物資與人分享,不用閒置物品,或以低價買入二手物品,希望能減少重複、過量製造物品,減少浪費地球資源。
共享單車
以企業的角度來看,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可以有很多種,有直接捐款給慈善機構,支持他們的工作,亦有是自己成立CSR部門(社會企業責任部門)去推動教育、公益、環保,使自己的產品、服務能夠對社會負上一定程度的責任,並且能令品牌形象更為正面。
而更有一類企業,本身就帶有共享價值(Shared Value)思維而創立的,為改善社會的問題或推動一些理念而成立的,而共享單車的公司,亦可說是這類以提供平價單車租借服務,讓市民使用單車,更有減低噪音、空氣污染、交通擁擠情況的好處,而且還具有休閒、健身的功能。服務使用者如認同這些理念,認為有其價值的話,就會使用其租借系統及服務。
筆者欣賞其好意,但這系統所租用的單車,不是人們家中閒置的單車,而是開設智能單車共享服務的公司所自製的單車。為方便人們以GPS(全球定位系統)找尋附近單車,以QR code解鎖及使用,它們都具有上鎖、解鎖、二維碼(QR code)等設置。但「空降」這成千上萬部單車前,這些公司在事前有沒有計劃好每區的用量是多少?有沒有預先安排擺放、停泊的地方?或者,根本這些公司就在銷售這種不需要負責任,隨意停泊的理念?他們可會估計到市民是否懂得善待這些「別人的資產」?現時,它們佔用了許多公共空間,一些使用者就隨意把車扔在街上鎖上就算了。這實在也對實體租單車給市民的小店不公平,筆者也難以理解為何政府對智能單車共享服務公司所佔用的公共空間及造成的混亂視而不見。
虛擬平台交易引起現實的問題
雖不是全部,但有不少分享資源都以網絡連結。旅遊借房、外出坐車、買賣物品,市民可以於網上所屬該企業的租借系統直接連繫物主,其交易的金額、過程是否獲得保障卻不得而知。如人們旅遊以系統租借了民宿,其安全、清潔等問題亦是缺乏監管,需要借用者自己去冒風險。用家當然可以參考系統評分,但產品、服務提供者會否請打手於系統造假評分讚好,亦難預料。
外出租用車輛、買賣物品,亦有可能遇到問題。假若不幸遇到意外、損失,會有甚麼法律保障?保障多少?一切要看不同的公司如何處理有關情況。如交易是私下進行就更難獲得保障。另外,因為服務提供者容易透過系統接生意,這亦會大大影響了當地的酒店、旅館、計程車、小店等的生意,這些企業、公司可是付出了資金打開門營業,但因為人們對它們的需求降低了,其生意亦備受打擊。
而對於一些打著「共享資源」旗號成立的公司,但其實只是利用點對點的平台,免費佔用公共空間,為公司省去租金或管理費用卻想不負責任。我們應細思這是否只是一個華麗騙局。
美好原意與人們品格
上文說過美好的原意是「共享」,在享有權利與人共享資源、物件之前,人們是需要懂得珍惜。無論是自己或別人的物品,了解到地球資源有限,要保護環境,所有東西都是得來不易或耗用了地球資源才能生產出來的。但無奈看見人們本著已付出租金,或因為物件不屬於自己,就隨意破壞、不負責任等缺德心態來對待這些共享資源,筆者惟有說句:「你未夠資格與人共享物品。」
當共享者的品格未能準備好,地球的資源便惟有繼續過多地被耗用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