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環一向以海味舖而馳名,若問年輕一代西環有什麼出名?他們的答案可能是天空之鏡。天空之鏡位於西區公眾貨物裝卸區,整個裝卸區共有廿六個碼頭泊位,而市民都簡稱這幅地為西環碼頭。若在非裝卸活動時間,這裡是一大片臨海和平坦的公共空間,而地理上位於港島西,是觀賞日落的理想地點。由於位於市區,面積頗大又沒有圍欄,更沒有樓宇阻擋景觀,裝卸區內的設備如卡板,竹枝,油筒等具有獨特風味,因此成為市民來打咭和作不同活動的好地方;市民會來跑步、放狗、釣魚、拍照與親友共聚等,所有活動都能共融,不會騷擾到其他人。
然而在香港,好的事物總是不能保留。特首的施政報告要將西環碼頭1-3號泊位改為社區園圃,直至長期用途有定案。相信九成的市民聽到後都會認為是好事。
停!社區園圃不是你想象中能綠化社區的開放式花圃。它是將土地劃成一小塊租給市民種植的地方,會有閘和高圍欄將園圃圍封,非租戶不得進入。即是將一個原本開放的空間變成私有化的土地。當市民知道真相後,超過九成的市民都反對這個政策。可是一個如此影響公眾的決定,政府竟然一直忽視公眾的意見,從未做諮詢。經關注組多次向特首和發展局投訴後,有關議員才急急補鑊,但仍流於表面化的諮詢。
關注組對於反對在西環碼頭建社區園圃,理據充足。以下是關注組的理據:
(一)罔顧公眾利益
中西區不同關注組在近月進行了廣泛的民調,超過93%的市民反對將社區園圃建在西環碼頭。同時亦有超過三千個簽名反對。此處曾於2013年被拓展公共空間(HKPSI)選為「市民開創的空間」大獎。全港市民都喜歡這個沒有設計和規劃的地方,原汁原味地使用。民調結果顯示市民最喜愛使用這個空間作為跑步、踏單車及與親友共聚之用。發展局在沒有民意基礎下建議將西環碼頭改為社區園圃是罔顧公眾利益。
(二)位置不合適作社區園圃
在西環碼頭設立社區園圃是不合適的方案。關注組請教過社區園圃專家Professor Pryor(香港大學建築學院副教授),近海的地方風大、長時間日照、空氣鹽份高,不太適合種植。而該地是石屎地,會令熱力難以散去,要加隔熱設施才能種植。由於社區園圃是短期政策,這樣做根本不符合經濟效益。社區園圃最好的位置並不在西環碼頭,而是設在住宅當中(如天台或大廈附近的休憩用地或政府的建築物),可以避免強風,長時間強烈日光及高鹽分空氣, 更可淨化空氣和綠化社區,是現今堅尼地城所缺乏的。
(三)場地管理問題
釋放西環碼頭給中西區民政事務專員管理是罕見的做法。較早時場地已出租或借出給某宗教團體使用數星期,專員是用康文處的場地租用程序和守則?還是自訂一套?根據專員所言,仍然會將地方作短期租出。市民擔心出租了場地便將之圍封,其實是扼殺公共空間。破壞公共空間的使用原意。
至於改變成為社區園圃,政府準備下年初便招標給非牟利團體(NGO)管理整個場地。這更是一場災難,園圃租金收入有限,NGO要做到收支平衡必須加入商業元素,如餐廳等,令一個寧靜的公共空間變得商業化, 是市民最不想見到的;上環的元創坊便是一個例子。政府在有千億元的盈餘下,仍然不願意承擔些少的財務負擔去造福市民,反而想盡辦法去卸責和賺錢,令人生厭!
(四)公共空間不達標
規劃署曾公開承認中西區的人均休憩空間遠少於《香港規劃標準及準則》,在堅摩區標準的人均兩平方米下(鄰舍加地區休憩空間加),我們只得0.83平方米。如果1-3號泊位用作公共休憩用地, 可以增加至0.93平方米,改善12%。如果按政府建議80%用作園圃,名義上可使用的人數估計會大減64%。因為用作休憩空間, 按人均2平方米計算,有3750人可使用。一旦做園圃, 按全港平均園圃面積計算,每租戶佔20平方米,就算每租戶有兩個人進入也只得600人使用,餘下的十米海濱長廊供市民自由使用,按人均2平方米計算,這方案的整體名義使用人數只有1,350人,大大減少64%. 嚴重違反施政報告中所指鼓勵社區善用海濱,為市民創造更多優質的公共空間原則。
政府規劃公共空間由上而下的做法是落後的概念,等同規範人如何活動。又將各種活動分隔,例如寵物公園,人用的公園,單車徑,球場。西環碼頭是一個地方能容納各種活動同時進行,市民自由使用 ,不受規範,互動共融,是社區營造(Placemaking)方式的起始, 而市民正正就是喜歡這樣的 一個地方。這種由下而上的營造遠比規劃好得多。硬要規劃是將一個本是活力充沛的 地方僵屍化,若加入商業元素,更是俗不可耐。規劃應是以民為本,既然西環碼頭已被市民慣常使用,政府何不順應民意,留市民一個沒有規範的公共空間?
作者為守護堅城聯盟召集人
文章刊於2017年12月18日信報。本欄逢周一見報,由「香港文化監察」邀請不同意見人士討論香港文化及文化政策狀況,集思廣益,出謀獻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