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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馮檢基:我今天仍未能接受你的道歉

回應馮檢基:我今天仍未能接受你的道歉

題為編輯所擬

遲來的道歉,總好於死不悔改。

但我還是要跟馮檢基說一句:對不起,我今天仍未能接受你的道歉。

你說:「96年未有支持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因當時相信平機會的成立,會帶來新氣象,但實情並非如此,令人感到遺憾」身為一個立法會議員,你認為沒有法律可依的情況下,新成立的平機會就可以帶來新氣象?如果你看不見法律的重要性,為什麼要進入立法會。難道你會天真地認為沒有《防止賄賂條例》之下的廉政公署可以有能力帶來肅貪的新氣象嗎?

我相信你不天真,正如我現在也不會太天真。

因為你的反對,二十年過去了,性傾向歧視條例再沒有提到立法會上投票。這二十年來,因為你的反對票,有多少同志飽受歧視,甚至有多少同志因為歧視而輕生。你輕輕的一聲道歉,未能抹去每一個同志生命當中,飽受沉重歧視的傷痕。

你說:「我希望不同立場人士明白團結才有平權的可能。」那麼,你就結起悔改的果子吧,用你的行動,團結起不同立場的人。為你當年錯誤的判斷,以實際的行動作出遲來的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