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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騙清潔工簽自願離職信 工會斥房署縱容外判商剝削

(獨媒特約報導)長沙灣海麗邨早前更換屋邨和商場的外判清潔商,外判商由「民順清潔有限公司」變成「香港工商清潔服務有限公司」,但「民順」誘騙清潔工人簽署自願離職信,逃避遣散費。事件涉及約40名工人和100萬元遣散費。工人今日下午到屋邨內的房署辦事處,要求經理交代。職工盟屬會清潔服務業職員會批評,房署縱容外判商剝工人,不排除發起升級行動及罷工。

民協當區區議員楊彧對獨媒表示,在10月底獲悉轉換清潔公司,有工人在11月6日向他求助,表示「無收到遣散費,係咪應該有嫁?」楊彧在該星期聯絡「民順」了解事件,人事部職員回應指公司已跟足勞工法例,強調工人是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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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舊公司關係密切

公屋海麗邨在2005年落成,「香港工商」當時是屋邨的清潔承判商,2008年由「民順」接手;「香港工商」在今年11月重新「接棒」。工人表示在2008年「交接」時,「香港工商」曾給予遣散費。楊彧批評兩間公司無理剝削,走法律漏罅,令「工人有汗出,無糧出」。楊斥房署外判制度有嚴重漏洞,他透過不同渠道發現兩間公司關係密切,「民順」及「香港工商」的公司董事是同一姓氏,兩間公司的秘書名字更只有一字之差。

楊彧重申,房署有責任監管在工人合約完結後,不得「被自動離職」。他斥外判公司利用工人學歷較低,便誘騙他們簽署自願離職信,是無良及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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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為杜振豪,右為楊彧

房署失職 工人年資由零計起

工會幹事杜振豪表示,多名工人的年資長達9年,在轉「新公司」後,不但年假大幅減少;有薪病假更由最長的4個月變成只有無薪病假。他認為,要求「新公司」「香港工商」認可工人的年資有一定難度,但假設兩間公司關係密切,並給予足夠壓力,絕對能取回應有權益。杜振豪譴責房署失職,因為沒可能讓事件發生,指署方一直扮演大判的角色,卻任由外判商剝削工人。「房署喺法律上可能唔關事,但道義上一定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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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順」職員稱「簽咗離職信,先可以簽新約」

有清潔工對記者表示,「民順」的職員三次威迫和誘騙他們簽署自願離職信;工人向公司問及遣散費時,職員更反問他們:「你係咪65歲?65歲就有。」他引述「民順」職員稱,工人可選擇轉到長沙灣邨、榮昌邨或何文田邨工作,以繼續和「民順」的合約。但不少工人都住在海麗邨,楊彧亦認為他們不可能轉到其他較遠的屋邨工作,而且工人和街坊關係親密,相處十分融洽。

有工人透露,「續約」前的月薪為$8,617,在簽「新約」後,月薪僅加了11元。他斥「民順」「呃工人,無道德」,引述表示「民順」的職員曾多次對工人稱「簽咗離職信,先可以簽新約」;更在10月29日對工人說「再唔簽就無工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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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經理:唔係工人要乜就俾乜

工人在下午四點半到房署海麗邨辦事處,要求經理作明確交代。清潔工的主管一度要求工人脫去制服才可以參與行動,但工人沒有理會。

房署房屋事務經理李太回應表示,署方會安排和工人見面,強調要先了解情況,不能只聽片面之詞,又揚言「唔係工人要乜就俾乜」,「你去勞工處我唔會阻你,部門都係各有各做」。李太指房署處理一般查詢需要兩星期,言論引起工人不滿,批評經理做事官僚及借故推搪。她又指「民順」曾發信予工人通知相關事宜,但工人都表示沒收過。他們最後決定交由工會及區議員作代表及進行談判,並將先整理各人的資料,包括年資和工作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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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一連兩日在邨內擺街站,收集街坊簽名要求房署介入,昨日已收集了一千三個居民簽名,街坊反應正面。此外,海麗邨共12座的互助委員會中,已有7座簽名支持工人。工會將在12月4日和工人開會,商討後續行動。杜振豪表明,如果兩間外判公司拒絕回覆及談判的話,不排除行動升級及發起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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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