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責委員會委員就調查範圍向被調查對象徵詢並全數吸納其意見,是違反程序公義、一般常識和立法會職能的做法,令市民質疑立法會能否正常地和獨立地行使職權,嚴重破壞委員會及立法會的公信力,更令市民質疑該位議員的操守是否有問題。
2)梁振英無權介入立法會專責委員會對其調查的範圍的討論,其向專責委員會某委員私下表達意見,不但干預委員會的獨立調查工作,更逾越行政長官或行政機關參與立法會事務的界限。
3)專責委員會的工作已經被梁振英透過某位委員直接介入,無法繼續工作,必須重新開始,這是浪費議會時間和金錢。
4)專責委員會必須重新開始工作,前提是涉事委員必須退出及/或不再加入委員會。
涂謹申
郭榮鏗
胡志偉
羅冠聰
劉小麗
朱凱迪
譚文豪
張超雄
鄺俊宇
梁耀忠
莫乃光
郭家麒
陳志全
梁國雄
黃碧雲
許智峯
陳淑莊
姚松炎
毛孟靜
葉建源
邵家臻
李國麟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