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圖為司法警察局局徽,右圖為治安警察局局徽
澳門日前發生了一宗旅遊巴撞入中醫診所的嚴重車禍,部分香港傳媒如無綫、商業電台等亦有報導這宗意外,並指「司警」已接手調查事故原因等等。
只要是稍為熟悉澳門政府架構的人士,都會知道香港人又一次把「司警」錯誤作為了澳門警察的統稱,因為以往很多香港新聞報導,甚至港產電影,都誤以為凡是澳門的警察,都是「司警」。
其實,澳門的警察分兩種,一種是俗稱司警的「司法警察」,另一種則是俗稱治安警的「治安警察」。
顧名思義,司警由「司法警察局」局長領導,治安警則由「治安警察局」局長領導。而這兩個局級部門,則由「警察總局」統一協調及指揮,而「警察總局」,則是「保安司」轄下的部門。因此,雙方在職能上是兩個互不隸屬的部門,但接受同一個上司監督。
那兩種警察有甚麼分別呢?簡單一點來說,市民遊客日常在街上見到穿著藍色制服或交通警制服的軍裝警察,全都是「治安警察」,他們負責日常街道巡邏、指揮交通或處理交通事故、出入境管理、應付大型或突發事件如遊行及慶典等。
穿上藍色制服的治安警
而「司法警察」,一般都穿著便衣執勤,主要工作包括調查性質嚴重如謀殺、傷人、有組織犯罪、犯毒等刑事案件,形式有點像香港的CID。司警也需承擔司法行政輔助機構的職責,協助法官或檢察官,並按照他們的請求進行偵查工作。此外,司警亦負責反恐等工作,並下設國際刑警組織澳門支局。
由此可見,司警與治安警是兩種承擔著不同職責的警察,香港的傳媒及電影工作者,乃至部分澳門人,勿再把兩者混淆,甚至把明明穿著治安警制服的軍裝警察,都叫成「司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