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祥華4700萬元水管工程,北區動源整理了事件的始末,讓居民了解自己社區正發生何事!
粉嶺祥華邨在本年6月28日的業主大會,以大比數贊成通過高達4700萬元的更換水管工程。但業主招標過程、工程詳情還是不清不楚,同為祥華居民的北區動源成員黃嘉浩不甘決議工程的過程倉卒,與成員收集業主支持,成功於8月16日重召業主大會,以九成贊成大比數通過暫緩工程。只有短短個半月時間,業主投票意幾乎完全相反,「6.28」通過工程的決議,實值得商榷!我們發現,居民要監督屋苑工程,實在是困難重重。
「6.28」兒戲的決議
6月28日的業主大會上,通過決定更換全邨喉管工程的決議一出,很多業主對結果非常不滿,更對票數提出質疑,有業主忿然離場。更荒謬的是,工程承辦商為「誠興建築有限公司」,但本組織成員翻查公司註冊處資料發現,該公司早已解散,而另一間「誠興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商業登記證則至明年。難道工程是由不存在的公司承建?!(法團後來出通告解釋是手民之誤,正確應為「誠興建築工程有限公司」,4700萬元的工程,可如此兒戲的嗎?)
街站收集5%的業主簽名
北區動源的成員本身只是平常的街坊,並不熟悉《建築物管理條例》、業主立案法團、物業管理公司的運作,為了捍衛自己的權益,我們讀條例、四出徵詢有經驗人士的意見、聯絡政府部門,經多番努力,才知要召開業主大會,先要收集到至少5%的業主簽名,就可要求管理委員會主席14天內,就業主所指明的事宜召開法團的業主大會。
同為祥華居民的北區動源成員黃嘉浩開始收集業主同意書,以重召開業主大會,望暫緩工程。同時,我們呼籲居民,不要再漠不關心、坐視不理,要自己留意屋苑的事,不要胡亂將授權書交予他人。
我們設立街站收集居民意見,向街坊講述現況,終收集足夠業主同意,可召開業主大會,但我們要將同意書交給祥華邨業主立案法團的主席。
法團副主席:我唔識字
7月8日晚,趁法團辦公室開門之時,我們聯同街坊向法團交同意書。但當晚只有副主席彭錦玉當值,並堅拒收下業主同意書,甚至以「自己唔識字」等令人發笑的理由諸多推搪,無視居民要求!最終連同好幾位街坊交涉後,彭錦玉才肯簽收全部754份業主同意書!
圖:8月16日的祥華業主大會,出席的業主「逼爆」會場!
公開招標、顧問報告 但沒公開合約!
同時,居民對工程所知有限,就連顧問勘探報告、標書和回標內容、合約,沒有見過,全不知情,我們在6月底和7月底向法團發信,要求公開有關文件,幫助居民了解情況。幾經辛苦,法團才在8月初於邨內各大樓大堂公開招標分析資料、地底喉管檢查報告等,但始終沒有公開法團與承建商簽訂的合約!當本組織成員拍下有關文件時,亦被不知名人士警告,試圖阻止我們將文件拍下。
被授權 業主被拒看疑偽造授權書
後來法團終定於8月16日下午召開業主大會商討暫緩水管工程,但發生了懷疑假授權票事件!
有業主並沒授權任何人,但竟收到已授權他人投票的通知!本組織成員即聯同有關業主到物業管理處投訴,但物管竟拒絕讓業主看有關懷疑偽造的授權書!即使後來在業主大會上,業主當面質問物管代表,對方竟以「私隱」為由拒絕公開疑偽造的授權書!難道騙徒可以私隱為由為非作歹?最後我們只好報警處理!
另外,會議上業主問及任何問題,法團主席將問題一概交由他人作答,表現避諱,為何主席不可親身回答業主問題?
業主壓力 終公開合約
法團在會上聲稱,已在七月初與承建商簽約,但從沒公開過有關合約。在8月16日的業主大會上,業主投票大比數(44203個業權份數贊成比2141個反對)通過暫緩工程後,業主留在會場內不肯離開,要求物管和法團交出合約。但物管代表指業主可親自到物業管理辦公室索閱合約,簡直等同阻礙眾多業主清楚了解合約內容,在場業主要主對方即場公開合約,以及在每橦大廈大堂張貼合約副本!在業主要求下,物管才願意公開合約,即日將兩份合約副本交給北區動源黃嘉浩和梁玉祥先生,翌日在大堂張貼合約副本。
8月25日,祥華邨又有另一場業主大會,討論「取消6月28日業主大會通過有關議程3.1『進行屋邨地底食水、沖廁水及消防供水喉管工程』」,祥華邨的小業主還要繼續努力!
圖:法團副主席彭錦玉在7月8日,簽收北區動源收集到的業主同意書。
圖:管委會在8月16日的業主大會上稱,在「6.28」業主大會通過進行水管工程後,7月3日即與承建商簽定合約。
圖:北區動源製作的單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