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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屋何時變成地產?

由麥兆輝和莊文強編導的最新電影《竊聽風雲3》將於六月上映,今次的主題『地產』以新界『丁屋』為主軸,相當敏感,但亦令到眾多沒有起丁屋特權的非『原居民』香港人精神為之一振。

有些人會問,販賣丁屋是罪過嗎?絕對是!其實『丁屋』政策原意只是讓新界男性原居民在村內以優惠條件批地(concessionary grant) 建屋自用(註一),重點是『自用』,那為何又原居民可以販賣牟利,導致丁屋豪宅林立?而在某些村落真正的居住的『丁』卻少之又少,不少『丁』更已經袋著優惠條件批地衍生的利潤遠走高飛,甚至移民?元兇就是丁屋的『撤銷轉讓權限制』(Removal of restrictions on alienation) 。丁屋原本在一定年期(一般是五年)不准轉讓的,但這是原來可以用補地價(錢)解決的,不足五年的丁屋補地價後就可以高價出售;而今天的高樓價來看,補地價絕對是少少錢,轉嫁消費者亦冇問題。那麼這個現象有多普遍?

適逢早前(5月7日)立法會會議上政府回答何秀蘭議員關於新界小型屋宇(丁屋的正式名稱)轉讓權的問題(註二),揭示原來過去十年,新建丁屋補地價個案(5181宗)佔新建丁屋完工證(10888宗)近一半 (47.6%)!換句話說,十年間以優惠條件批地建的丁屋內,每兩間便有至少有一間賣出,利潤歸原居民與其合作的地產商。此數字清楚地宣告了丁屋政策已嚴重違背建屋自用之原意,縱容以優惠條件批地的丁屋商品化。這是赤裸裸的『官鄉/商勾結』,送錢比原居民和地產商: 今天地產市道暢旺,呢盤『小本生利』生意絕對制得過:早前土地正義聯盟更發現每間丁屋淨利潤,可達600萬元(註三)!

問題是本身丁屋政策的訂立是為照顧原居民的住屋需要,絕對不是地產政策:以前是『有幾多丁要成家立室就起幾多』的需要考慮,現在變成地產行業-『有幾多男丁就起幾多間丁屋』,就像地產商『有幾多地就起幾多豪宅』。

要注意一點,獲批宗數上近十年都持續上升(48%),2003年有711宗批准到2012年有1052宗,而近年丁屋申請的增幅更大(297%),由2003年全年640宗急昇至2012年2538宗(註四)。而政府更全面配合,在2006-2007年開始逐漸放寬批核準則(註五),讓更多的丁屋可以在綠化地帶中以及郊野公園旁擴散,甚至放寬消防安全規定,容許增加村內丁屋密度,阻塞村內的消防通道(註六)。難為眾多鄉紳還要大吐苦水,說近年審批愈來愈慢,施壓政府批更多丁屋,儘管每年實質數量上其實已經有一定增加。

這個特權在今天房屋及土地問題特別嚴重的香港看來份外刺眼,但問題是政府對整件事一直袖手旁觀,任由原居民中的利益團體利用政策牟利!希望各位在六月看完《竊聽風雲3》後,有望多點明白丁屋的真相,早日結束丁屋霸權!

Brian Wong @本土研究社

註一)作業備考、通函、刊物、新聞公報、立法會的文件及政府公告,地政總署http://www.landsd.gov.hk/tc/legco/house.htm#expnotes

註二)地政總署發出小型屋宇完工證和批准撤銷轉讓限制個案數字及已收取的補付地價總額(2002/03 至 2013/14 年度)附表 立法會十三題http://gia.info.gov.hk/general/201405/07/P201405070470_0470_127886.pdf

註三)香港獨立媒體報導:竊聽風雲3冷知識──起丁屋點樣賺錢?http://www.inmediahk.net/2014041704

註四)「小型屋宇申請及獲批數字」 立法會問題第十 立法會問題第十七條 附件一http://gia.info.gov.hk/general/201302/06/P201302060425_0425_106936.pdf

註五)評審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發展規劃申請的臨時準則
http://www.info.gov.hk/tpb/tc/forms/Technical_Doc/app_nteh_c.pdf

註六)『鄉村路窄 阻消防車救命』,《東方日報》201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