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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劉夢熊〈「五區總辭,變相公投」要害是「獨港」〉公開信

全國政協劉夢熊先生:

拜讀閣下鴻文〈「五區總辭,變相公投」要害是「獨港」〉(載O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東方日報及網上博客http://blog.ifeng.com/article/3758834.html)後有感,晚輩行文不佳,如有冒犯請包涵!

首先,我非常同意,香港特別行政區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一國兩制、基本法下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並非獨立的政治實體。可是,閣下將五區公投,打成「港獨」陰謀,未免太言重,有失閣下身份。

閣下引用台灣「以臺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公投例子,晚輩認為是引喻失義:中央政府的回應很明確,是此「法理台獨的重大事變」一旦通過,才會引用《反分裂國家法》對台動武。其因是「台獨公投『一旦』通過」,其「可能」結果是「引用《反分裂國家法》對台動武」,並非如閣下所言,「發起公投」本身是台獨。發起公投本身,只是直接民主的行政措施,份屬高度自治的範疇內,就如同番禺可能發起公投決定是否興建廢物焚化設施一樣,並不代表番禺獨立。晚輩認為這是基本的邏輯推論,未知政協閣下撰文時是否抱恙?

其次,完全如閣下所言,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人大才是最高決定機構。故此,五區公投本身,並沒有憲制權力去對抗人大的決定,閣下大費周章將「沒有憲制權力」的「民間變相『公投』」描繪成足以與人大鼎足而立的「重大事件」,晚輩身為五區公投的支持者,實在與有榮焉!晚輩認為,五區公投的意義,並非憲制權力(因為根本無!),而是動員民間爭取民主的政治力量,一起「遊說」中央政府讓香港實行普選特首和普選立法會所有議員,請留意,這只是「遊說」中央政府而已,香港沒有農業、水源、重工業、軍工業,民風自私懦弱,完全不足以「港獨」,政協閣下危言,實在並非五區公投的原意。

其三,閣下竟然將人大視為法庭,令晚輩匪夷所思!「藐視法庭」是罪行,是建基於法治精神,法庭裁決,國家內所有人和機構都要遵守。問題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體制內,是立法機關,並非司法機關(司法機關是最高人民法院,有錯請指正),兩者怎能相提並論?再者,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香港有獨立的司法權,香港有自己的終審庭。閣下所謂「藐視人大」,究竟有何法理依據,晚輩不才,請指教!

閣下在文章末段以大量涼薄說話批評公民黨和社民連,缺乏論證,實在有損閣下身居廟堂的身份,有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格!閣下認為公社兩黨「這幫政客靠得住,豬涼都會上樹」,晚輩不才,公社兩黨的立法會議員,都是獲得公民投票授權進入立法會,政協閣下是正在侮辱選民,還是侮辱立法會組成機制?閣下認為「『向北京說不』絕對冇運行」,閣下身為全國政協,竟然以恐嚇的口吻撰文,晚輩入世未深,莫非堂堂中華人民共和國,施政之道就是類似黑社會的伎倆手段?

政協閣下,五區公投的操作簡單,制度上是補選,衍生的效果是公投。公投,是為了貫徹我們一班爭取民主制度的人的政治信仰,坊間太多所謂民調、輿論、社評,權充民意代表,令人氣憤,如今五區公投,一人一票,支持民主普選在香港建立的,請投公社兩黨候選人,不支持的,就投我們的對家,就是如此簡單,這是直接民主參與。當然,無論五區公投結果如何,人大對香港的政治制度有絕對的話事權,這一點連我們都沒有否認,倘若公投結果是「香港人要普選」,人大將會怎樣回應,實在令人期待!

五位立法會議員,以各人數個月薪津,換取香港人人有一票,在中國歷史上,他們的名字將會刻進史冊。

國格當前,願智仁勇奉行廟堂之中!

晚輩
容樂其上
O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歡迎全文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