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次到訪市建局,市建局閉門不見人,街坊呼籲市建局董事會主席張震遠先生兩星期內回覆,否則再去找他。結果,兩星期過去,街坊苦等主席而無回音,唯有再大一些動作,去市建局樓下尋人,並派發單張於新紀元廣場樓上上班的工作人員,希望他們幫忙找張主席來下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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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重建局董事會主席張震遠先生語錄:
2008/10/24:
「重建是香港最大的福利計劃!」
「我地攞左業主、租客d物業,重建左之後,賺到既錢俾番曬佢地!」
「我同你講重建啊is the biggest welfare program there is in Hong Kong,你諗下,香港有邊一個社會服利政策可以俾一個完全無資產,一個月搵三千蚊既一家人,俾佢十幾二十萬,一次過,
no question ask 呢二十萬對佢黎講唔扶貧就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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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係,實情是:
1)福利你可以選擇要定係唔要, 但係重建揀中你屋企,你就無得揀唔要!
2)張主席識唔識中文?「補償」就係政府攞左人地d野, 俾番恰當的「補償」,玩下字就變左「福利」!?有無搞錯!
3)舊區勁多低收入戶住板間房/套房,根據市建局政策根本無可能賠廿萬!
4)好多低收入戶住舊區係因為租平和鄰近工作地點慳番交通費,但重建一來,地價颷升, 再在附近租房會貴一、兩倍;幫襯開的平價舖又走埋,生活點搞!?
5)市建局事實上點對租客?--法例漏洞:市建局明知故犯
1)《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2004年修訂後,即使租客在租用住所居住多年,並無過犯,業主只要一聲終止租約,並給予一個月通知期,即可要求租客離去,甚至向法庭申請,強行收回 單位。
2) 市區重建局公佈項目並凍結人口後,最少要兩個月才會交發展局確認是否實行重建。
這兩種情況結合起來,便造成了部份出租業主趕走真正在重建區租住的低收入戶租客,置入與自己相熟的租客,或大幅加租租給其他人。
深水埗區議會的市區更新及歷史建築保育工作小組可以做證,這種情況在深水埗區已出現多次,市建局明知問題存在,卻一直置之不理,沒有設定政策去填補漏洞。
現在明明做了人口凍結而開展的重建項目,業主趕租客走,租客搵市建局,市建局卻說項目未開展,唔關市建局事,由得部份業主趕走租客,而市建局則慳番給租客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