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文是一位熱愛浸會大學的兩位同學撰寫的文章,由小弟代為轉貼。]
從23/4及24/4 始在校內逸夫校園正門發生了「同學在校內紮營通宵露宿抗拒大學管理層高壓專制管治」(下稱「宿舍事件」) 至今已走進第五天(27/4),可是事情還未告一段落。
運動爆發後的第二天24/4,下午三時多,校方代表何鏡煒先生及李兆銓副校長假裝接收同學意見書失信逃脫後,於25 April 2009 00:06凌晨突然一改龜縮固態,向同學發出一個頂頭「學生宿舍事宜論壇」沒有上下款、只有pdf 附檔的電郵。一開電郵,原來乃一個校方的宣傳海報。其主要內容是校方把「宿舍事件」性質粗略定調後、決定今天下午二時於校內學生宿舍賽馬會廣場舉行所謂的公開「論壇」!本人今天親身到場參與,卻為校方的動機和行為感到極度失望,心中鬱結,不吐不快。從此更確信浸大管理者專橫拔扈,弄虛作假,實令在場各人髮指。本文將先指出校方處理「宿舍事件」的策略,後指出同學可以在是次所謂「論壇」值得關注問題,可以學習東西,使各人可在運動過程中自我反思,從經驗中學習,好讓星星之火能繼續燎原。
校方偷換概念,「論壇」其實是發佈會
在收到校方沒有上下款的神祕電郵後,本人第一個考慮是「應否出席?」原因是校方在半夜慌張發電郵公告「論壇」,一則本人未能應付如斯突然的「邀請」,和大部份同學一樣,在考試期間,突如其來的公開「論壇」,同學未必有空出席。二則同學曾多番邀請校方高層出席同學舉辦之公開論壇和集會,校方卻一直以來以掩耳盜鈴的方式處理,現在態度突然劇變,必有用心。尤其在這個運動爆發後、竟巧合地在半夜收到神秘活動的消息,這顯然是校方受驚過度後,作出的亡羊補牢措施,旨在突顯其後知後覺的辦事「效率」,實不必要認受此等無聊公關之舉。
經歷過24/4同學以公開集體抗爭的方式迫使堅壁清野的校方管理層接收公開信的活動,本人親眼見證校方代表企圖快刀斬亂麻失敗後失信逃脫,本來已對校方感到萬分失望,自覺毫無可「討論」的餘地,已無興趣一而再,再而三聆聽校方的委婉陳詞,讓其奸計得逞,浪費寶貴的生命。基於真理愈辯愈明的原故,姑且到場看看究竟,一為看看管理陳能否推陳出新,負上應當的責任;二為用自身的存在以支持同學的和平理性抗爭。
可是,本人在二時到達會場,便立即對校方舉辦的論壇感到極度失望,甚至有感浪費時間。名為「學生宿舍事宜論壇」的公開「論壇」實乃命名失當。其一「宿舍事件」不應只局限於純粹的學生宿舍問題,其二該集會其實是不過是一個典型官僚發佈會。校方企圖運用含糊不清的言詞混淆視聽,誤導群眾,實在欺人太甚!校方惺惺作態,雖裝出願意與同學「討論」和「接觸」的姿勢,實則早有預謀,另有所圖。只要細看校方的行動,便可發現校方根本毫無誠意與學生對話,不但沒有針對性處理根本性的原則問題,或者向大眾解釋事件和確認問題核心,甚至公然無恥地壟斷學生發聲的機會;簡而言之,是次集會不過是以「論壇」之名作招徠,詐騙同學參與校方的一言發佈會,企圖以長篇大論的空泛陳詞和喧賓奪主的發言安排,把同學安置於一個只容許表達意見卻不討論原則的不利位置,強行剝奪發聲權。
其實,校方舉辦發佈會的用心何其可側,根本不攻自破。至少我們可從發佈會的空間佈置便可略知一二。在發佈會座位安排中,校方固意把浸大管理者(包括何鏡煒先生、李兆銓副校長(置於中央),四個社監(在左右護航),(最靠邊的是)親學校的同學和(最「右」的)主持校董會成員趙其琨先生等,共11人)置於高高在上的看台上(見上圖),呈君臨天下之狀面向群眾;而在下把廣場圍塞得水洩不通的同學,雖呈萬人空巷之狀,不但被放置於被統攝的下方,更不時被在場工作人員不斷以膠椅,企圖固定和阻礙他們的流動,以避免重蹈24/4高層接收同學意見書失敗後慌忙逃跑的情況。本人見到如此佈局,本來已心感不妙,惟一走了之不是辦法,姑且多給耐性觀察事情的發展。
校方以退為進的策略,把原則問題約化成技術問題
歷時一個半小時的「發佈會」 並沒有什麼具體內容可言,同學為抗議校方不肯作出任何實質具體承諾,終究在接近發佈會尾聲時,以拉隊離場作為這個虛偽的發佈會劃上句號。回想發佈會進行到一半時,本人已被校方的空泛言詞,陳腔濫調和托詞狡辯弄得胸口奄悶,作嘔吐狀。管理者打消同學運動的策略,也不過是尋常官僚不負責任和尸位素餐的處理策略,這可從微細的地方如場地佈局和發言安排已可見一斑。如台上七位校方高層,竟獨享數支米高風,台下者要發言竟然要台上主持首肯,「必要時」在後邊的工作人員可以關掉台下光高峰的接收,把群眾消聲。再者,管理者手持一份神祕的發佈會議程,講人自講,以退為進,不但以不斷發言消耗發佈會的時間,還放肆意控制發佈會的進度和主導論題,全權操控和決定在場同學的發言機會,而且只設提問不設回應及追問!真是別有用心!
於是,台上約11個講者順著發言,把發佈會的發言機會以不斷的重申立場以回避同學們的實質訴求,以假裝關注提問作為終極的措施,濫用虛言托詞霸佔和浪費了幾乎全部的發言時間。當中最荒謬的,莫過於表面開明的官僚嘴臉掩飾不了其獨裁專制的真面目。正當台上的所有講者由主持趙其琨校董悉心分配後,人人皆「踴躍」壟斷發言,日前被同學高呼下台、坐在中央台上的何鏡煒先生卻由始至終也不用發聲半響!這種自欺欺人的把戲,正反映管理者對何鏡煒先生的溺愛和包容,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
在發佈會中,一些根本性的重要原則問題──也就是「宿舍事件」隱藏著最重要的議題,如校政民主化和學術自由等,則被管理者約化成純粹關於宿舍的技術問題,如是否已有宿舍代表、宿舍代表能不能有投票權、特定的宿舍會議記錄為什麼不能公開等。此舉實際簡化和矮化了的「宿舍事件」所隱藏的根本問題,其終極用心是把學生抗爭事件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方式處理。在這個策略下,「宿舍事件」之爆發原因竟被歸究於「因校方學同學之間的溝通不足,產生了不必要誤會的最終結果」。在這個情況下,校方基本上是「沒有」問題和行政「出錯」,學生持續的抗爭只是部份情緒異常或未能認清對錯黑白同學「苛求」所導致的結果。有見及此,校方卻「仁慈地」和「關懷地」主動「接觸」和「輔導」這些「問題」同學。跟隨這條思路,同學們的集體訴求和抗爭被約化成部份同學誤會和緣於誤會產生個別的情緒或溝通問題,不但使同學的具體和結構性的訴求壓下去,還給管理者一個托詞開脫的機會。
另一方面,由於校方由始至終沒有仔細解釋台上講者的身份、職能和與事件相關之地方,使他們皆可以挾「無權」或「無關」等文詞作為藉口,相互推搪責任卻最終無人負責。因此「對於這方面的問題,我不是太清楚……」、「我無權作出任何實質承諾」、「這個問題,我承諾有關方面回去會仔細認真討論」和「我明白同學的意見,我相信你這類型的論壇不會只得一次」等管理修辭早已成為陳腔濫調,亦是意料中事!值得思考的是,若他們真是「不清楚」,誰會清楚?又如果他們真是「不清楚」,為甚麼不找那些清楚的出來說話?若果他們是「無權」,為何出席是次集會?但他們其後又為何能夠代表校方作出「承諾」?點解討論要回去討論,不可即場公開討論?點解要同學參與校方的發佈會而不是校方參與同學的論壇?這些管理修辭簡直是胸無一墨且放諸四海皆準的空泛陳詞!它反映了校方還未能用平等公正的處事態度對待同學,一方面看貶學生之理解和分析能力,另一方面表現了一副要管人的大家長心態!固態復萌,愚人愚己。
未解決!幾個未處理的問題?
在得知校方常用的管理策略 (一、偷換概念,魚目混珠;二,把問題簡單化,以取消問題作為解決問題的方法;三、高層相互推瑭,互不負責等打壓和面對群眾的慣用策略)之後,同學不妨從是次發佈會經驗中多多學習,拆穿當中技倆!以下幾點是本人從發佈會中覺得值得注意和跟進思考的幾個方向:
一、「論壇」中為什麼副校長要「公開道歉」?必要追究到底!
既然校方希望偷換概念,魚目混珠,那麼同學則必須反其道而行,事事追本溯源,尋根究底。校方愈想胡混過關,我們便要將事情弄得水落石出。因此,簡單的文宣工作決不能少,新聞稿和最新消息必須多發多更新,避免有關方面托詞「不清楚」或「不知情」!如在名為「學生宿舍事宜論壇」的發佈會中,李兆銓副校長在發佈會開端高調地從高台上、走下向群眾作出公開道歉。道歉是否真心可再討論,但更值得留意的問題是,為甚麼「論壇」,要管理層公開道歉?這不是與場會不符?他犯了甚麼過錯要公開向學生道歉?為何之前被同學高呼下台的何鏡煒先生可以不作半響,仿佛置身事外一樣?對於李兆銓副校長自認的過失,有沒有曾作出調查並公開調查過程及結果?若有,為何不公告天下?若無,為何能斷定其過錯,甚至先行公開承認責任?如果確認了其失職犯錯,是否應有相關的處分,並向公眾問責?本人對於李兆銓副校長的奇怪舉止大惑不解,也質疑其倉猝道歉背後企圖。
二、為甚麼問題只是「學生宿舍事宜」?必先處理原則性問題!
既然知道校方喜歡把問題簡單化,以取消問題作為解決問題的方法,我們更要弄清楚抗爭的目標和訴求,旗幟必須堅定和鮮明!將我們追求的原則仔細寫下來,提出具體訴求,非但治標也要治本,先弄清楚原則性的問題,再按該既定原則及方針考慮實際訴求,避免被有關當局輕易趁亂騎劫!
就同學爭取的所謂「加入宿生代表」、「在宿舍決策享有表決權」和「公開宿舍決策會議記錄」等訴求為例(當然這些問題是實在且值得爭取的訴求),管理層其實最喜歡見到這些訴求,現在他們只是假裝「不接受」作為討價還價的籌碼。對於管理者而言,把「加入宿生代表」、「在宿舍決策享有表決權」和「公開宿舍決策會議記錄」不過是「舉手之勞」,假設現時某宿舍組織,宿生代表是0,在此組織增加1-2 個民選代表,甚至「慷慨地」增加至3-4個民選代表,並且給他們全面的投票權,讓他們代表各同學在該組織表決,並公開一切會議的結果。然而,就算校方滿足同學這些要求,不過現在同學的需要和苦況也必不會因此而有絲毫改變。
究其所以,這不是一個原則性和結構性的改變,校方的專制和強權仍在,同學還未有一個公開民主化、尊重同學意見、給同學機會參與或改變現狀的機制。一旦日子久了,管理者以逸代勞,把握學生力量分散或減弱的時候捲土重來,這豈不是徒勞?到時,他們大可把管理者的數量擴大並遠超於民選代表的數目,甚至可以隨時委任更多管理者沖淡和架空民選代的力量,那又如何?民選代表不還是變了像皮圖章?
但是如果把訴求當成原則性的問題處理,有關「校政非民主化」的問題便可從結構上解決。如我們先確認「校政必須民主化,學生有權參與」的原則,然後我們按照這基本原則作為校政依據處理一切校務,情況便完全不同了!因為「校政必須民主化,學生有權參與」變成了神聖不可犯的原則,任何違背這原則的舉動,我們都應禁止或修改,繼而以這公認的大原則限制和監察校方的專制管治,防止濫權人治,實行校政民主化的第一步,然後「學生宿舍」的商議和決策,如宿位量、分配比例、樓房安排、活動時期、招生形式等便有望迎刃而解。
三、這不是誰人的責任,那又是什麼?必找吳清輝校長公開解釋!
既然知道管理層喜歡相互推搪,互不負責,那麼作為一個稱職的大學校長必不能與其官僚下屬一般見識,終日龜縮在行政樓內,假裝不知情。「宿舍事件」發生了5天,引起校內如斯巨大的關注和迴響,報章也最少連續報導了兩天,校長吳清輝卻從未有因此向全體師生交代和解釋!即使校長外出公幹,亦不應任由同學當災受難,聲淚俱下聲嘶力竭而不得要領,更不應放縱下屬打壓同學以及推卸責任,而毫不過問。因此校長吳清輝應立刻面對學生,公開解釋「宿舍事件」,撥亂反正,以正視聽!校長可會知道,同學已在外露宿第5天,期間無人理會的滋味?校長可知道除了參與抗爭的同學,還有許多沒有參加抗爭的同學和校友,對「宿舍事件」毫不知情,正在等待校長你的交待和解釋?是不是一定要從新聞報導,或出現更激烈的抗爭才能「感動」校長,才令你願意挺身對事件作出公開交代和實質跟進?若全屬誤會,懇請校長與各同學公開地見證有關人等對質,若經調查後出現了人為失當,請校長必公平公開處分失職人員,還同學們公道!
當管理者以為今次發佈會已壓到了同學的聲音,
安享高床暖枕的時候,運動尚未結束…
共勉之
一位還未交hp,未居住過hall,又就來考試,但又關心我校的同學
和一位舊研究生
我愛浸大
27/04/09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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