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警署古蹟群的保育及規劃
十三個關注古蹟保育、文化藝術及城市規劃的非政府組織已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出申請,為中區警署古蹟群訂定一個法定高度限制。此高限乃參照2004年古物諮詢委員會及古物古蹟辦事處所建議,任何在古蹟群內的新建築物不得超過主水平基準上77米,此高限與古蹟群內現有建築物高度相約。
訂定高度限制的目的,是為確保中區警署古蹟群內不得增建大型的建築物,以維護這重要的歷史文化遺產的原貌。申請團體亦要求,除保留古蹟群內大部份建築物外,亦必須保留F倉,以維護古蹟群的完整性。
請支持是項規劃申請,於2009年2月27日前向城規會遞交意見書,請註明申請編號Y/H3/4。不論是郵遞、傳真或電郵均可。
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5樓
傳真: 2877 0245 or 2522 8426
電郵: [email protected]
公眾亦可登入
http://www.info.gov.hk/tpb/tc/plan_application/Y_H3_4.html
直接遞交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