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行政會議早前批准新巴及城巴分兩次加價,第二次加價將於1月2日生效。民建聯交通事務副發言人、候任立法會議員陳學鋒今日向政府遞信請願,促改善加價機制。被問巴士公司在投票日「自願」提供免費服務,陳學鋒指屬「自行決定」,不應與加價掛勾。
行政會議去年批准新巴及城巴(機場及北大嶼山巴士線除外)加價12%,今年4月首階段加價8.5%,20222年1月2日加價3.2%。陳學鋒今日到政府總部遞信,抗議兩巴肆意加價,妄顧民生疾苦,斥「無可能俾佢一年加兩次價」。
民建聯南區社區幹事張偉楠指兩巴票價加幅過高,兼服務質素不高。他又指部分路線加幅寞高,例如城巴來往深灣及華富的48號,整體加幅高達15.6%,由$3.2增至$3.7,該線又經常「脫班」及延誤的情況。
倡議運輸署設巴士「可加可減機制」
陳學鋒認為應以科學及客觀的程式,設立巴士票價可加可減機制,因素包括巴士公司營運成本、收益、回報預測及市民接受程度等。他又要求運輸署加強監察及提高《公共巴士服務條例》下巴士公司違反條款的罰款額。
新巴城巴所屬匯達交通服務有限公司行政總裁譚利民早前接受傳媒訪問表示,兩巴在港島客量流失10%,月蝕2,500萬,又稱港島路線收費「平過蛋撻」。陳學鋒表示,雖然港島巴士線收費較便宜,但客流量亦較大,不應以此為加價理由,認為行政總裁只是「講咗事實嘅一部分」。
對於12月19日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巴士公司「自願」提供免費乘車,會否加重加價壓力,陳學鋒認為免費乘車優惠為巴士公司「自行決定」,不應與加價掛鉤勾,甚至轉嫁加價壓力於普通市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