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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反極權遊行 2男暴動罪成 還柙至9.9判刑

9.29反極權遊行 2男暴動罪成 還柙至9.9判刑

(獨媒報導) 2019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有示威者在政府總部外聚集及投擲硬物,共有96人被控於金鐘參與暴動,分拆成多案審理。其中11人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罪成。其中2人感染新冠肺炎,因隔離而未能出席裁決聆訊,故押後至今日(5日)處理。法官姚勳智下令2人須即時還柙,押後至9月9日,與同案9名被告一併處理求情及判刑。

2名出席聆訊的被告為:張偉青(案發時21歲、現24歲)和馮浩軒(案發時27歲、現29歲)。

據裁決理由書,當日警員從政總衝出驅散時,隨即在添美道目睹首被告張偉青與另一人逃入公廁,被警員要求下才出來,張被捕後,身上被搜出紅色海報寫有「對準政權 抗共求存」,法官指,顯示張與示威者衝擊政府總部的目的完全一致。

此外,法官指2人裝備充足,明顯有備而來,並選擇逗留於已被堵塞及持續發生暴動的夏愨道馬路上,作為協助或鼓勵暴動參與者的一份子,故裁定罪成。

同案另9名被告為:張凱欣(案發時18歲、現21歲)、張銘彥(案發時23歲、現26歲)、林卓軒(案發時18歲、現21歲)、何滿恒(案發時19歲、現21歲)、鄭曉容(案發時18歲、現21歲)、梁文洛(案發時16歲、現19歲)、謝梓健(案發時21歲、現24歲)、李穎欣(案發時21歲、現24歲)、蘇家玉(案發時21歲、現24歲)。他們已於8月23日聽取裁決,須還柙至9月9日判刑,以等待背景及教導所報告。

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23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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