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7月28日的上環警民衝突中,44人被控暴動罪,其中涉24人的案件,21人暴動、襲警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成,押後至今早(8日)於區域法院(取用西九龍法院)判刑。
以下為各人刑期:
D1:張智麟 囚42個月
D2:陳梓康 囚42個月
D3:鍾泓洋 囚42個月
D4:徐慶鈞 囚37個月
D5:陳希雋 囚42個月
D6:崔耀明 囚42個月
D7:林少鋒 囚42個月
D8:蔡澤新 囚37個月
D9:楊智昇 囚37個月
D10:林勝如 囚37個月
D11:黃頌恩 囚42個月
D12:黃錦珊 囚37個月
D13:李少康 囚42個月
D14:周錦濤 囚40個月
D15:莫卓煇 囚38個月
D16:黃飛鴻 囚42個月
D17:簡健煌 囚30個月
D19:譚詩妙 囚42個月
D22:譚伊婷 囚42個月
D23:陸映慧 囚37個月
D24:黃柏賢 囚42個月
控罪指21人於2019年7月28日在香港西邊街和皇后街之間的德輔道西的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徐慶鈞另被裁定無牌管有無線電通器具罪成立;莫卓煇另被裁定襲警罪成。
案件編號:DCCC87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