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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銅鑼灣 兩男非法集結罪成 被告稱見馬路放鐵欄但無聯想到示威 官批有違常理

7.1銅鑼灣 兩男非法集結罪成 被告稱見馬路放鐵欄但無聯想到示威 官批有違常理

(獨媒報導)2020年7月1日《國安法》實施,大批示威者在銅鑼灣聚集。警方於高士威道近中央圖書館一帶拘捕68人。事隔近兩年,4人被控非法集結罪,兩人早前認罪判囚4個月。其餘兩人不認罪受審,今(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還柙至2月9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勞教中心報告。裁判官王證瑜指,被告稱知道每年7.1在港島都有遊行,他當日見多人在馬路行走,馬路上有鐵欄及雜物,惟沒有聯想到正發生遊行示威,王官批評被告說法有違常理,而且片段顯示兩人打開雨傘,跟隨手持鐵欄的示威者走到馬路。

罪成的兩人為林永耀(24歲工程師)及蔡偉賢(22歲大學一年級生)。

官不信納被告證供 批有違常理

裁判官王證瑜接納警員的證供,但拒絕接納次被告林永耀的證供。王官指,被告稱知道每年7.1在港島都會有遊行示威,案發當日見到馬路沒有車或電車行駛、很多人在馬路行走,附近有警方防線,他亦見馬路上有鐵欄及雜物,惟他指沒有聯想到正發生遊行示威。王官認為被告的說法有違常理。

官指片中人衣著身形與兩被告相同

另外,次被告否認片段中持雨傘及戴口罩的人是他,亦否認另一持傘及戴口罩的男子是第三被告黎子元。但王官並不同意,因片段清楚顯示兩人被捕前的衣著、身形、髮型及物品均與片中人相同,此外無其他人有類似的外觀。

官:兩被告打開雨傘、跟持鐵欄人士走到馬路

考慮過控方證據後,王官指閉路電視顯示兩人打開雨傘,跟隨其他打開雨傘、手持鐵欄的示威者走到馬路,其後停下。當其他人放下鐵欄後,兩名被告逗留在附近並面向他們。第三被告曾伸手並指向鐵欄,最後折返。因此王官認為兩人必定曾參與非法集結,包括作出鼓勵示威者的行為。

官拒絕被告候判期間保釋

辯方指,第三被告黎子元現年23歲,符合勞教中心歲數,因此希望法庭為他索取有關報告。次被告則希望候判期間能夠保釋。王官考慮後,決定為第三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報告,並為次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2月9日判刑。但由於控罪嚴重或會判監,而同案認罪兩被告亦被判監,因此兩人均須還柙。

同案認罪的被告為:葉健榮(40歲送貨員)及黎子元(22歲學生),兩人均被判囚4個月。

4人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高士威道66號或附近,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案件編號:ESCC71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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